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徐慧琴)10月12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工作,提升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实施对象,即不划定特定人群及身份,凡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的对象均有资格申请临时救助。
《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大力精简和压缩审核审批的程序和时限,尤其针对特殊困难对象,赋予当地政府开展先行救助的权限,最快不超过2个工作日即能完成审批。
《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最高审批金额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至2500元,解决救助水平偏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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