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锋客:省纪委监委《意见》出台是对“三个区分”精神的全面落实

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意见》从十二个方面全面细致制定了明确指导意见,对在干事创业中出现过失与失误甚至犯有一定错误的领导干部该如何看待、如何处理,对改正错误后的领导干部和受到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该如何考察、甄别、使用,都拿出了极具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毫无疑问,这一《意见》的出台,正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精神的深刻领悟和全面落实。

在如何对待领导干部错误的问题上,毛泽东同志就有过辩证的认识,他指出:“共产党人不要怕犯错误。错误有两重性。错误一方面损害了党,损害了人民;另一方面是好教员,很好地教育了党,教育了人民,对革命有好处。”“我们工作中的是和非的问题,正确和错误的问题,这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对待犯了错误的同志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吸取错误的教训,不断改正错误,不断完善党的政策,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一步步走到今天,走向胜利的经验与法宝。

对毛泽东思想的理解和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做到了继承和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划分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哪些错误和失误是可以纳入容错机制的,哪些错误和失误是要接受处罚的。因此,正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容错纠错理论发展的新阶段,是党建理论的新突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创新。

总书记的思想与理论创新,是在宏观层面上制定了新时期干部任用、监管、惩戒的指导意见,为“引导干部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作了高屋建瓴的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顶层设计。在具体实践中,面对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实际状况,如何准备理解“三个区分”的重要精神,如何精准看待、对待领导干部的失误与错误,还需要用更明晰化的制度设计来加以补充。正是为了正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切实营造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将“三个区分”的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是深刻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旨在全面落实“三个区分”精神的又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网特约网评员 偏锋客)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