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正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切实营造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
《意见》的出台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领会,在制度层面上树起了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的旗帜。
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指示精神,是党建理论发展的新突破和党建理论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新突破和新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着明晰的意见和明确的要求。仅就纠错机制来说,就制定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廉政预警、动态监督机制、保护挽救机制、责任整改机制等制度手段,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监督的范围,有助于教育、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使党内教育、管理、监督的每一个环节更加具体,体现了制度治党时代需要。
在此基础上,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将工作章程、工作制度、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并以《意见》的形式将有关要求予以颁发。《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对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任用和提拔使用的概念、条件、标准等进行阐释。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任用和提拔使用,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界限,立足分清问题性质、分清错误动机、分清轻重程度,区分不同情况正确对待,合理精准容错,突出正向激励,为改革创新的领导干部减压力、兜底子,促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工作。在全面开创新时代新局面的时代要求下,在鼓励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时代潮流中,《意见》的出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成为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航指南,更是再一次激发领导干部扬帆启航投身新时代的新动力、新引擎。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开展深入学习《意见》精神,让全体党员干部都知道、都领会省纪委监委的精神实质,从思想上来一次新的洗礼,从行动上来一次新的发动,从业绩上来一次新的比拼。
我们要正确理解、正确适用《意见》精神,处理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把握好严肃党纪与允许犯错的界限尺度,既不能因“严”而打击、伤害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勇气和积极性,也不能将《意见》作为袒护少数领导干部的护身符。
我们要让《意见》真正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要在《意见》指导下,进一步培养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负责的思想作风,有效保护认真履职的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激励和保护他们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的热情,使之为官有为、敢于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网特约网评员 易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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