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曾荣)6月14日,后湖管理区关庙办事处村民李某将一面绣有“公建惠民 沐浴党恩”的锦旗送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办公室(公建办),感谢公建办为普通老百姓提供平台,让他遇到了村居法律顾问汪高波这么好的律师,为他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
原来,在 2015年年底,李某在荆州市监利县新沟镇做木工活时摔伤了腰椎,当时被送往新沟镇医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又转至江汉油田总医院进行手术。在治疗期间工程负责人郑某一直未曾露面,不闻不问,李某诉求无门。一事未平,一波又起,李某的医药费还未有着落,李某的儿子又被确诊患有肝癌,在李某出院后不久就过世了。李某妻子无经济来源,又患有“三高”需长期吃药,儿子过世后,年仅8岁的孙女跟着两老一起生活,李某是家中主要劳力,又因上次事故无法干体力活,这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无助的李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按照关庙办事处公建平台公示牌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湖北奇睿律师事务所驻后湖管理区关庙办事处法律顾问汪高波律师。在了解李某的诉求后,汪律师一方面安慰李某安心照顾好家人,另一方面表示一定会通过法律途径帮助李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帮助李某争取到应得的赔偿,汪律师多次自掏腰包开车在荆州、监利、潜江多地往返,联系工程负责人进行交涉。交涉无果后,汪律师决定走诉讼程序,主动帮助李某联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联系法院准备诉讼事宜。经过近3年的不懈努力,辗转多地法庭、法院,无数次寻找解决途径,终于在2018年4月26日最后一次庭审前达成庭外和解,8万元的赔偿款迅速全部执行到位。
李某说:“我以为法律顾问只是问问情况,做点法律咨询,哪里知道汪律师硬是帮我把这官司打到底,这2年来,汪律师奔波途中的车费、生活费都是自己掏的,这着实让我很感动。”
“作为律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成为村(居、分场)法律顾问,能够用法律业务知识为普通群众服务,特别是能够为他们争取权益,伸张社会正义,让我很有获得感和成就感,这项工作很有意义。”汪高波说。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搭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镇处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分场)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实体平台,开展村(居、分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公建平台上各执业机构累计开展法律咨询3893人次,法制宣传353场次,调处矛盾纠纷348起,代理诉讼案件160件,协助处理信访75起,办理法律援助82件,提出法律意见542条。
一直以来,全市公建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基层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和当地村支两委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为法治惠民工程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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