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整治见成效 街头难觅遮阳篷

市民心声



电动车、摩托车不再“横行霸道”、外卖小哥不再任意穿行、机动车主主动让行人先行……这是市民许先生近日在路上行车时的切身感受。这些变化与我市开展的“两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密不可分。“现在路上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现象少之又少了,潜江交警棒棒的!”网友对此纷纷点赞。

为切实解决当前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事故高发等问题,5月28日至6月3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股专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的“旋风”,原本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加装遮阳篷电动车,现在已难寻踪迹。

6月5日下午,记者在章华路与潜阳路观察到,以往各式各样、五颜六色加装了遮阳篷的电动车随处可见,现如今,这一现象却很难寻觅到,许多市民在拆掉遮阳篷后,选择了用防晒服、遮阳帽、太阳镜来遮挡太阳。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现象也相应减少。

在部分学校门前,记者随机采访了接送孩子的家长。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之前为了接送孩子方便,就安装了遮阳篷,也没有考虑到安全问题。现在经过交警部门的宣传教育,了解到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以及时拆除了遮阳篷。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对交警部门拆除遮阳篷的做法表示支持。“我觉得电动车装遮阳篷的行为非常不安全,给骑车人和路人出行都带来了安全隐患。”家住城南社区的陈女士说,“我平时出门散步都尽量与安装了遮阳篷的电动车保持距离,怕被篷子划伤。现在街上基本上看不到安装遮阳篷的电动车了,交通环境也变好了,走在路上都放心多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多家销售遮阳篷的门店,大多数经营者表示,已经不再销售电动车遮阳篷。“没有开展专项行动前,每天有不少客户来安装遮阳篷,现在几乎没有顾客来装了。”在环保巷某电动车维修店内经营者告诉记者,电动车遮阳篷一直以来很受市民青睐,特别是入夏以来,每天有不少来安装遮阳篷的市民。记者看到,店外的遮阳篷广告虽然还没来得及撤下,但店内并没有遮阳篷销售,来店内维修电动车、摩托车的顾客也未见安装遮阳篷的。经营者表示现在店内已经不再销售遮阳篷了。

部门应对

在整治中,交警们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不要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已经加装了的,对驾驶人晓之以理,督促其自行拆除。同时交警部门强化宣传引导,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组织民警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通过全市236所学校、近10万名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倡议书10万余份,发动全市警力深入乡镇村组,发放宣传材料11万余份,张贴墙体标语200条;通过交通诱导屏、公交车LED显示屏滚动发布整治信息,利用道路中央护栏制作宣传展板326块、横幅280条,启动宣传车在主要路口路段流动播放,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全市招募200余名驾校学员和社会志愿者,协助执勤交警开展“两车”整治,劝导“两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体验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实践。

记者了解到,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成效明显。交警部门共抽调基层大队、车管所精干警力1080余人次、出动警车110余台次,参战人员全天高效运转和不间断查控,共拆除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及货棚3092个,依法扣留无牌无证摩托车140余辆,教育劝导逆向行驶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778起,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99起,目前全市“两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实现了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如今,看着路面上安稳、有序行驶着的电动车、摩托车,交警们也深感欣慰。“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创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指导员王爱玲表示,下阶段交警部门将以属地管理为主,以农村集镇为重点开展“两车”整治,落实“两车”常态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控制“两车”交通事故发生。

交警部门提醒:每一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混合道路上靠右侧行驶,不闯红灯、不占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不随意转弯变道、不违法载人,有序停放;同时,电动车一律不得加装遮阳篷,已加装的需立即拆除,恢复原状,否则,一律予以收缴。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着想,积极配合及时拆除遮阳篷。(潜江日报记者 贺佳丽 田永祥 吴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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