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李涛)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打好扶贫攻坚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市人社局作为“扶贫十法”责任部门之一,反映迅速,积极作为,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领域大胆探索,主动担当,再次针对精准扶贫对象出台一系列利民惠民的新举措,不仅确保了贫困对象住得起院,还有力保障了住院和待遇结算方便快捷,真正发挥了医疗保险的“保险作用”。
据了解,该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身份信息识别。将全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录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就诊时,只需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入(出)院手续;在医疗机构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信息综合平台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能直接在结算信息平台系统里体现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报销清单,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统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封顶线、支付范围和报销比例;建立突发应急事件工作机制。遇到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突发疾病需要救治等特殊情况,由患者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将异地就诊结算清单及相关诊疗资料带回到本辖区所在地,经审核合格后,按照“四位一体”模式分别进行实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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