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路口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基本规范

为加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全市响应、全民参与,争做文明有礼潜江人的浓厚氛围,更好开展各项文明创建及志愿服务工作,现将交通路口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基本规范明确如下:

1、着装整洁、得体、大方,佩戴有统一标识的学雷锋志愿者马甲、帽子、袖标、持有口哨和引导旗。

2、协助交警维护文明交通秩序,引导过往行人按信号灯有序通行,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

3、主动为过往行人提供问路指路、答疑解难等咨询服务,帮助老幼病残孕或有困难的行人安全通过路口,为有需要的行人给予热情的帮助。

4、上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服务期间不随意倚靠或坐卧,不互相嘻笑打闹、不在工作岗位上玩手机,注意文明用语,保持热忱的服务态度。

5、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志愿服务精神”等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并适时做好宣传工作。

潜江市文明办

潜江市创文办

潜江市志愿服务中心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