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我市年产50万件汽配铝铸品项目,从组件申报到取得用地和供地方案批复用时仅8天,审批时间大幅缩短。这是我市“批供合一”改革试点后又一新成效。
今年7月,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聚焦经营主体突出关切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确定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建设用地“批供合一”等8项改革事项,其中潜江入选省级建设用地“批供合一”改革试点城市。
建设用地审批是省人民政府权限,而土地供应是市(县)人民政府权限。自成为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下放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潜江积极探索改革办法,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系对接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对审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深度整合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以及供地方案审批等关键环节,实施并联审批,并在用地报批阶段同步开展规划条件、供地方案审批等工作,实现多审批事项同时进行,减少重复勘测、评审和审核,大幅精简审批流程。
“以前,建设用地从组卷上报省级审批,到市县级办理土地供应为串联审批环节,需要先完成用地审批,才可办理后续供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试点后,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精细化等创新手段,将原建设用地报批、规划条件审批、供地方案审批等37项流程精简为26项,显著压缩项目用地总时间,高效推动我市建设用地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年产260万件智能服装生产线项目、年产10万套汽车避震零部件项目、年产50万件汽配铝铸品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泽口水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多个项目实现“批供合一”,审批时限大幅缩短。(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曾俊伟 通讯员 许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