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1个集体、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刘敏)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潜江市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潜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夏丽娜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潜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司法初心、牢记为民使命,广泛深入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活动。抽调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形成“1审+1助+1书”的配置,开展圆桌审判,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以及家庭成员之间其他案件。针对婚姻家事类案件中的家庭暴力问题,及时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探索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还与市妇联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工作,提供法律维权咨询和家暴关怀帮扶活动,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网络。

潜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夏丽娜牵头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团结带领科室同事,积极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局接受市人民法院涉及妇女刑事案件指定辩护17件,夏丽娜及时协调指派律师参与案件审理,维护司法公正,法律援助“不打烊”。五年来,法律援助中心累计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针对妇女儿童特殊案件,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降低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门槛标准,在“应援尽援”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应援优援”。对重大、典型、疑难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和庭审旁听制,必要时,组织专门人员、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进行“会诊”,确保妇女儿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