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土流失区到绿色“聚宝盆”——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治理记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题:从水土流失区到绿色“聚宝盆”——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治理记

新华社记者刘诗平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发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2020年)》。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33.7万平方公里。这比上世纪90年代末期水土流失面积53.1万平方公里减少了近20万平方公里。

记者了解到,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及其治理,主要集中在上中游地区。治理后的水土流失区,不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变身为绿色“聚宝盆”,成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

四川:水土流失区变为“绿富美”生态区

泸州市纳溪区位于长江之滨,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过去清溪河就像一个臭水沟,清溪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纳溪区水务局局长蒋齐武说,近年来治理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水生态、水环境得到了改善。

泸州市纳溪区清溪河小流域治理后水环境得到改善。

从“臭水沟”变成清水河和“惠民河”,是纳溪区“小中见大”的功夫:“小投入”改善“大环境”,以3000万元国家水土保持专项资金为撬点,整合涉农资金和撬动社会资金7.2亿元,实现入江水质从劣Ⅴ类提升到Ⅲ类,每年减少土壤流失7.5万吨;“小流域”构筑“大民生”,环境变好了,旅游搞起来了,同时实施流域治理土地流转、小型蓄水工程等,带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

德阳市旌阳区以槐香谷小流域治理为突破口,通过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把水土流失治理与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绘就人水和谐的旌阳画卷,2021年12月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德阳市旌阳区槐香谷小流域治理后高槐村一瞥。

“四川各地把防治水土流失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手棋,积极开展小流域治理,实施坡耕地治理等重点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高镔说。

统计显示,“十三五”期间,四川省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万平方公里,金沙江流域、岷江流域、嘉陵江流域等水土流失最严重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持续改善。

江西:红色水土流失区变为绿色“聚宝盆”

走进赣州市上犹县的园村,处处山清水秀、村容整洁。而在2013年以前这里还是严重的水土流失区。

改变这里面貌的,是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开展,园村探索出治山、治水、治污“三治同步”和治山保水、疏河理水、产业护水、生态净水、人人爱水“五水共建”的路子,治山水的同时治穷致富,2021年12月上犹县成功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赣州市上犹县园村一瞥。

上世纪80年代初赣州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山地面积的37%,经过30多年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面积已由1980年的11187平方公里降至2020年的6949平方公里,赣南脐橙、休闲旅游等生态产业蓬勃发展。

江西北部的九江市武宁县的长水村,经过“治山、理水、控污”措施的同步实施,目前水土流失治理度已达95.2%,林草覆盖率提高到96%。2021年12月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武宁县水土流失治理中的生态护岸工程。

九江市德安县的宝山村,上世纪80年代初依靠锑矿资源发展采石经济。然而,产业红火了,环境却恶化了。

从2010年开始,宝山村陆续关闭厂矿,修复矿山生态,村民在荒山上种油茶与茶叶等经济林作物,使之再次穿上“绿装”,吃上生态饭的村民的日子再度红火起来。

水利部2020年动态监测结果显示,江西省水土流失面积由上世纪80年代末最严重时的4.6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了2020年的2.3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由27.65%降至14.14%。

“江西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力促进了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江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胡建民说。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推进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是在复杂的地质地貌、丰沛的降雨和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共同作用下出现的,量大面广、类型多样,主要出现在长江上中游。

“经过多年来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趋势发生了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局长张光富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流域统筹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清洁小流域建设、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高标准农田建设、矿山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长江流域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等级双下降。

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长江上游森林覆盖率已达47.8%。长江流域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三峡库区等重点治理区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了约30%,荒山荒坡面积减少70%。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说,长江上游仍有2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土保持工作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紧迫,长江中游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局部严重的现象也同样存在,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长江流域将通过推动协同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大力推动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