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课后服务,是依照教育部2017年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义务段学校在下午放学后,以家长、学生自愿为原则,利用学校及社会有关教育资源,为部分学生提供的正常教学时间之外的教育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的初衷是为了解决部分学生“课后三点半”的难题,一方面为尚未下班无暇顾及孩子的家长排忧解难,一方面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学习方式、学习内容的可能。
无论是遵循教育部的指导意见,还是学生放学后的实际需求,课后服务的核心要义都在于服务。脱离服务二字的变相延长教学时间,打着服务旗号收取家长费用等行为,都与课后服务的初衷相违背。
优质的课后服务能够担负起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重任。我国义务段学生的学业负担过重,已经成为一种必须给与高度重视并及时拿出相应对策的社会现象。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的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就要在已有的课后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更科学的课后服务体系,选取更优化的课后服务内容,在课后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上做文章。首先,我们要切实遵循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课后服务的理念、观念上做到与教育部有关指导意见同步,将课后服务作为减轻学生负担的一个切入点,以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替代各种增加学生负担的校外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其次,我们不能仅仅将课后服务作为单一化解“课后三点半”难题的一项简单举措,不能仅仅将辅导学生完成当天的家庭作业作为课后服务的单一取向,而是要充分利用好学生课后的在校时间,既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学生完成当天学业的适当需求,也要根据家长意愿、学生的个性特长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丰富的课后服务能够促进青少年全面成长。近日,《中国青年报》以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课题组相关调研报告为例,聚焦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现状,对标国家有关政策,对学生课后现状、家长诉求进行了全方位了解,对学校课后服务的目的、方式、内容等进行了综合评述,对如何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做到既让家长满意,又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上述调研报告归结了当前全国各地开展课后服务的四种模式,这四中模式的主导主体分别是学校、家长、课外机构和社区。无论采取哪一种服务模式,承担课后服务的单位、机构都应该在丰富课后服务的方式与内容上想新点子,做新文章。首先,各地区应当遵照《意见》精神,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只有经费得到了保障,各服务机构才可能为学生提供更优质、更丰富的课后服务;其次,可以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开设艺体、科技、拓展训练等特色课程。也可以进一步拓展思路,将课后服务的地点选择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让学生走进实景,走向社会,获得更为丰富的人生体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成长。
贴心的课后服务能够成为家校共育的良好途径。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缓解家长“课后三点半”难题的课后服务,一定会赢得家长的欢迎与社会的认同。在此基础上,各服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家长在课后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共同探讨家校共育的良好路径,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一方面,可以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民间艺人和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提供公益性服务,也可以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文化、体育、科技、卫健等部门及科协、文联、美协、书协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的人才,到学校组织课后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与家长委员会共同担负起课后服务的监管职能,制定有关课后服务的评价方案与评价指标,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并获得长期的良性发展。(本网特约网评员 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