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进一步提高重点救助标准 平均增幅达30%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王伟)10月30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据统计,10月份,我市城市和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分别为2170人和10829人,对其分别发放重点救助资金34.7万元和136.5万元。

市民政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及重病患者等人员按照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即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

从今年9月1日起,市民政局调整重点救助标准,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标准从2019年的每月125元和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60元和125元,将城乡低保突出特困人员重点救助标准从2019年的每月140元提高到每月180元,平均增幅达30%。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标准,将进一步保障“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困难对象基本民生,为决战决胜精准脱贫攻坚贡献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