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农用三轮车 同样被处罚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林楚晗)人们都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但很多人认为查酒驾就是查汽车,像酒后驾驶农用车,交警根本不会查,特别是在人们的认知上,似乎把农用车当做非机动车看待,于是乎,在有些人的心目中,认为酒后开农用车也无所谓了,其实不知,这种观念是大错特错的。这不,7月12日,潜江交警就依法行政处罚了一名酒后驾驶农用单排小货车的司机。

7月12日晚8点20分许,潜江交警在东城大道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王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农用单排货车行驶而来。民警发现王某满脸通红,进行检测言辞间有些醉意。随即,民警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39.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潜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王某作出了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同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而王某的驾驶证A2D也因此被降到B1B2D。

潜江交警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农用机动车和拖拉机一样属违法行为,驾驶员喝酒会造成意识逐渐模糊,行为不受大脑控制,一旦碰到突发情况,缺乏必要的应急能力,对公共安全带来危害。因此,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杜绝酒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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