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场特殊的“澄清会”在市劳动监察支队召开,市纪委监委宣布对支队副队长田应明的调查结果,此前田应明被举报“以劳动年检名义牟取私利”、“在市篮球裁判协会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拉取赞助费”等4个方面的问题,经深入调查,举报不属实,市纪委监委特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为当事人正名,澄清事实。据悉,潜江市出台《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建立容错、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保障机制,激励和保护干部敢于担当作为,从制度层面为干事创业者“保驾护航”。今年,共为20名遭遇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鼓励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既是我党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也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事实证明,一些“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就是人民群众依据事实大胆举报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部分群众在举报时虽然心怀坦荡,但可能只是道听途说或凭主观臆断,一部分群众可能出于其他目的无中生有,给被举报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名誉损害,也给当事人在精神上、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上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这些不实举报或诬告,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其危害性严重性不可小视。
市纪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不仅肩负起了查处违纪违法者的必然责任,同时担负起了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重任。这一工作机制的形成与实施,有利于党的事业顺利推进,有利于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我们在对待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偶发性偏差,对群众举报不实的事件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给与宽容和保护,要让干事者有干事的勇气,要让担当者有组织为其担当。这样才能切实体现组织关心的温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本网特约网评员 偏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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