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一年未果 庭前调解三日解忧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吕金枝)11月2日,笔者从市法院获悉,浩口法庭立案后3日内高效调处了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及时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于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间受雇于被告马某从事挖掘机驾驶工作,工资共计34500元。被告在支付了原告9000元,并出具了内容为尚欠25500元的欠条后,故意失踪。原告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将马某告上法庭。

年近岁末,辛苦一年的民工无不盼望辛勤的付出能够及时得到回报。民工讨薪,不只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生活生计,更牵动着整个农民工群体,如若处理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立案当日,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来到被告户籍地的基层组织调查,但基层组织也不能提供被告的现住址。同时,因为被告抗拒法院介入,其拒不接受送达。如果公告送达,审判时间将会被拖长,而且因为被告有对立情绪,缺席判决后民工的工资也不一定能及时受偿,民工将会受到心累和诉累的双重煎熬。

因此,在接下来的2天中,承办法官多次拨通被告的电话,在电话中反复向其讲明法律法规及国家打击拖欠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被告终于同意来法庭协商此事。

立案后第3日,双方来到法庭,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同意于12月30日前将所欠工资支付给原告,原告当场同意,双方就此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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