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月亮”或提上日程 照明利器还是污染之源?

科学精神面面观

2020年,你举头望明月时,或许还能看到一颗更亮的“星星”。

近日,成都航天科工微电子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透露,该公司参与构想的“人造月亮”项目正在进行论证,第一颗“人造月亮”将于2020年发射。

所谓“人造月亮”,是一种携带大型空间反射镜的人造照明卫星。公司董事长武春风此前介绍,“人造月亮”可利用太阳光为城市提供照明,其光照强度最大可达到月光的8倍。

31日,航天专家庞之浩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我国来说,发射“人造月亮”并无太大必要性,但掌握相关技术具有一定意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星空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小东则认为,“人造月亮”或将带来严重光污染,项目上马需慎重。

俄罗斯曾尝试,技术难度较大

武春风此前表示,“人造月亮”预计部署在500公里以内的低地球轨道上。为了实现24小时照明,项目将在2022年前发射3颗“人造月亮”,等分360度的轨道平面,交替运行。

地处高纬的俄罗斯对“人造月亮”一直抱有兴趣。庞之浩介绍,俄罗斯试验过两次,想借助进步号货运飞船上直径22米的圆形光盘式反射镜反射太阳光线,延长极地地区的白昼时间,节省能源。

反射镜面积必须足够大,才能反射足够的太阳光线,否则,“人造月亮”对地面亮度的提升也有限。有人以轨道上的铱星卫星为参考进行了粗略估算,认为“人造月亮”需要百平方米级反射镜才能实现其宣称的反光亮度。

也就是说,这一卫星搭载的反射镜要兼顾面积、重量和反光性能;在太空中工作,反射镜还要足够结实,机械结构要足够稳定……“要把一个这么大的东西发射到这么高的轨道上,还要保证它长期工作不掉链子,我个人认为难度很大。”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苟利军说。

“对我国来说,做‘人造月亮’的必要性不强。”庞之浩指出,尽管如此,研究这一技术仍有意义。目前,人们也在设想,能不能在月球轨道上放置太阳反光镜,让月球探测器能够少受长月夜带来的影响;也考虑在火星轨道放置反光镜,为火星加热,改造火星以实现宜居。所以,“人造月亮”技术仍可在太空探索的其他领域发挥作用。

对“人造月亮”,争议确实也一直存在。“‘人造月亮’是受人控制的,人类可以根据需要,调节它的照射时间、区域和亮度。”庞之浩表示,新技术总是有利有弊,关键看怎样扬长避短。“‘人造月亮’不失为既造福人类又保护自然资源的一种新尝试。”他说。

或带来光污染,天文学家也头疼

“如果是为了节约能源,根本解决之道还是对现有城市能源利用方式进行科学合理优化,而不是发射几个卫星来反光。”和庞之浩的乐观不同,看到消息,任小东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得把黑夜留下来。

任小东说,如果天空多个“月亮”,首先被影响到的就是在夜间活动的生物。“地球上所有生命都依赖于日夜交替的规律变化,这一特性存在于所有动植物的基因序列中。日益严重的光污染本身就干扰了夜间环境和生态系统。”任小东介绍,以昆虫为例,其繁殖、觅食行为都与光线强度有直接关联,光污染会改变生物的生活习性、觅食地和生育周期。

对人类来说,有座“不夜城”也不是好事。夜间光线过强,会提高人类患上肥胖、抑郁、睡眠紊乱等疾病的几率。“昼夜交替是客观的自然规律,不能因为人类活动需要光亮,就无限制增加照明。”

武春风则认为,不用担心光污染问题,因为“人肉眼感受到的‘人造月亮’光照度仅为现实生活中路灯光照度的五分之一左右”。这一说法也让任小东感到困惑:如果光照强度不高,那多一个“人造月亮”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光照强度高,那必然造成光污染。

苟利军也直言,对天文学来说,这不算好消息。天文观测需要全黑的环境。“我们一般将观测天气条件分为三等,dark night、grey night 和bright night,划分依据就是月亮的有无。”苟利军说,“人造月亮”带来光污染,恐影响天文观测。

“所以我们不太明白这一项目的意义在哪。”任小东认为,如果真的要上马“人造月亮”,公司应该找到相关权威部门作为主导单位,联合包括航天航空、天文观测、能源科技以及生态环境、医学健康等领域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共同论证“人造月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记者联系到公司所在地成都天府新区,该区工作人员表示, 发射“人造月亮”一事为公司行为。武春风回复科技日报记者称,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反光镜的展开机构设计。“此事正在攻关中,再报道就成商业炒作了,违背初衷。” 他婉拒了记者进一步采访的请求。(张盖伦)

专家

点评

科技强国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应该建立在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之上。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的真谛,在于以科学精神和求实态度开展创新、审视创新的后果并不断地修正创新的方向。在科技应用中,科技的巨大力量如果不能得到慎用和善用,难免造成诸多不可逆的影响,不仅浪费人力物力,更会使得公众对科技创新产生误解,影响社会支持创新的态度。“人造月亮”这样的工程,影响广泛,绝不仅仅是一种企业行为。当事企业和主管部门应该认真审度和权衡其正反两方面的后果,开展系统深入的评估,并接受包括普通公众在内的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质询。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段伟文研究员)

(本报记者操秀英对此文亦有贡献)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