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36岁的张云(化名)没有想到,自己因为做生猪运输生意,竟在家门口被砍伤。
同样在当地,做了半辈子猪肉批发,60余岁的李清(化名),车被砸了,肋骨被打折。
2017年年初以来,这样的恶性事件在咸宁市发生多起,均与猪肉贩卖有关。案发均在凌晨时分,砍伤他们的,都是“蒙面人”。
历时一年调查取证,今年2月,以阮某某等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咸宁警方查获,涉案24人落网。
警方查明,这一组织,安插人员挂靠至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咸安区食药局”)稽查分局,组成“地下稽查队”,大肆收缴、扣押“外埠肉”;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地下出警队”,肆意打砸拖运“外埠肉”者及其车辆,致多人受伤,10余辆车受损。
“所有行径,指向垄断咸安区生猪市场。”日前,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对阮某某、佘某某等2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地下出警队”
咸安区是咸宁市生猪交易集散地。从去年2月开始,咸安区、赤壁市两地警方陆续接到多名猪肉商贩报案,称被多名蒙面人持械伤害砸车。
2017年3月,张云开着自家小货车开始跑猪肉运输生意,按照雇佣方要求,从邻近的赤壁市生猪市场进货,每趟拉十来头。每天深夜零点出发,凌晨5点前,运回咸宁市咸安区。
第一次“遇上事儿”是8月18日。返程途中,天还没亮,路边突然蹿出七八个人,戴着口罩,挥舞着棒子拦下车,对着他的车一阵打砸,放话“不准再去赤壁拉肉”。
20天后,凌晨5点,张云收工,车子刚开到家门口,正在熄火,突然,左侧车窗外冒出个黑影,一尺多长的刀砸破玻璃砍了进来,驾驶室右侧与后座也冲进来3人,对张云一阵围攻,随后跳上一旁等候的一辆小车离去。
这次被袭,让张云住院一个半月,还休息了一个半月,身上留下大小19处刀疤。直到去年12月31日,由于生计所迫,张云才复工。
不料,在他复工当天,车子又被砸。今年1月,张云的车子又先后两次被砸,都发生在自家门口。
同在咸安区,一家肉品公司代理商李清向当地菜市场批发零售猪肉,2017年3月,先后两次遭遇“蒙面人”袭击。第一次,他的冷链车被砸;第二次,不仅车被砸,他的肋骨被打断。
李清住院一个多月,在家休养了一年,“损失几十万元”。
前后遭到5次打砸后,张云被迫放弃全家赖以为生的猪肉运输生意。
办案人员介绍,这伙“地下出警队”,常蒙面在半夜打砸,在路上拦车时尽量避开监控,遮挡或直接去掉作案车辆车牌,或使用报废车辆,反侦查能力较强。
排挤“外埠肉”
多起线索引起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地成立“1·27”专案组,展开秘密侦查。警方集中梳理,锁定暴力打砸与当地一家屠宰场——湖北联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鑫公司”)有关。
办案人员查明,“肉霸”行径由来已久。
2010年11月,阮某某、佘某某、胡某某成立民康牲畜屠宰公司,随后成立“民康公司稽查队”,到市场非法稽查,禁止猪肉经营户到民康公司以外的屠宰场进购猪肉。
2016年12月,民康公司与汇鑫畜牧屠宰有限公司合并,成立联鑫公司,阮某某任总经理,佘某某、胡某某担任要职。
联鑫公司屠宰一头猪,收取费用150元左右,而在赤壁等地,只要五六十元。一些商户选择到外地购入猪肉。
为进一步垄断市场,阮某某等人搜罗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未成年人,策划、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打击从外地运输猪肉到咸宁城区市场的商贩。
同时,他们还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安插进咸安区食药局稽查队,做“协管员”。
“也就是说,联鑫公司的人,与正规稽查队员一起,到市场‘稽查’。”据介绍,发现猪肉相关章证不足或不是来自联鑫公司,就予以收缴、扣押或要求去位于城区外环路的联鑫公司换证等,从而拖延售卖时间,最终达到排挤“外埠肉”、垄断市场的目的。
这一组织还聘请残疾人等“盯梢”,看到有拉“外埠肉”的车辆进市场,予以拍照通风报信。随后,这些车辆或商贩,被联鑫公司“地下出警队”打砸。
检方查明,这伙人逐步形成一个以阮某某、佘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阮某某、佘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胡某某、刘某某、盛某某为骨干成员;钱某、盛某等18人为一般成员。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阮某某等人支持违法活动的资金为80余万元,用于给稽查队发工资,支付打砸费用,向咸安区食药局稽查分局等单位和饶某某(另案处理)等行贿,摆平事端等。
其间,该组织组织实施强迫交易罪3起、寻衅滋事罪12起、故意伤害罪1起,当地“猪肉经营户人人自危”,敢怒不敢言。
黑色“保护伞”
今年2月,在掌握该犯罪团伙的成员构成和主要犯罪事实后,咸安区公安分局周密部署,投入警力200余名,走访群众200余人次,将这一涉黑犯罪组织一举摧毁。
7月25日,咸宁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咸安区食药局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王永武被采取留置措施。
咸宁市纪委监委介绍,咸安区食药局稽查队长饶某、副队长郝某亦涉案其中。郝某反映,从联鑫公司领取了“过早费”等相关“补助”。
办案检察官介绍,联鑫公司为利用稽查部门的公职权力,让稽查人员带领他们的人员,向稽查分局行贿10万元。有关方面初步调查显示,这10万元,被用于市场稽查整治工作中的误餐补助、车辆维修加油等。
饶某对这一涉黑组织相关行径包庇纵容,起到“保护伞”作用。该案牵出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
打掉阮某某涉黑团伙及“保护伞”后,咸安警方对市场猪肉商户、餐馆老板、普通百姓等进行了走访,“生猪屠宰、销售市场已经趋于平稳,价格平均每斤下降了3元。”
“感谢扫黑除恶,维护正义!”刚刚过去的这个中秋节,李清的猪肉批发生意重新开张了。
目前,该案已移送咸安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朱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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