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保证道路交通顺畅,提高市容管理水平,特通告如下:
一、从2018年8月6日开始,市民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行必须自觉将车辆摆放至专用停车线内,车头统一向路面停放整齐规范。
二、临街各单位确定一名人员专门负责门前车辆摆放工作,佩戴红袖标,配备一个扩音喇叭,固定在门前不停巡查,确保门前车辆停放有序。各社区安排网格员全天候不间断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于城区乱停乱靠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由拖车拖走,撰写承诺书并经教育合格后方可放行。
四、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对乱停乱靠车辆依法予以严惩,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并监督车辆停放工作,为共同打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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