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7月1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现已开通公积金按月冲抵扣划还贷业务,为广大职工减轻了经济压力。
“只需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申请人和配偶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在大厅综合窗口即可申请按月冲抵扣划还贷业务,当场办结,次月生效。”当日上午,章华南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对采用现、期房作抵押进行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其使用自有资金按月足额还款满一年后,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抵公积金贷款。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办理23笔公积金按月冲抵扣划还贷业务。(潜江日报记者 谢承威 通讯员 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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