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亲历农民负担由“七十二变”到归零的变革

从“猪头税”到“告别田赋鼎”

亲历农民负担由“七十二变”到归零的历史变革

作者1994年8月1日在徐楼村采访陈重申案。 刘国章 摄

绵延数千年、似乎永久天经地义的农业税赋,在改革开放40年中的2006年全面停止征收!

这是共和国国力逐步增强的展现,闪烁着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光辉。

它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政策不断调适的结果,也包含着城乡二元结构下特定时段农民的付出,以及城乡协调发展和还农民公民权利的需要。

作为一名长期跑农村报道的新华社记者,曾亲历其中苦辣酸甜,每每念及感慨万端。

“猪头税”“人头税”“田亩税”

1996年7月26日晨,我习惯地打开收音机,收听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的早间新闻。一条《禹州市苌庄乡按人头征收“猪头税”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消息吸引了我,于是立即打电话给新闻报道的记者冯肖楠了解情况。

三天后,河南台又播一篇跟踪报道,说问题已于27日得到解决云云,于是便未再把那新闻放在心上。可是30日早晨6点钟,冯肖楠给我打电话:电台播了那条“问题解决了”的稿子后,又接到群众反映,说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我们打算再去采访,你去不去。

我没有犹豫,让爱人煮了包方便面吃,就与他们一块上路了。

车子跑了近两个小时,来到苌庄乡境。这里是半山区,通往苌庄村的路坑坑洼洼,非水即泥。村子很穷,路边的房子破破烂烂,很少见到漂亮一点的砖瓦房。

车子停下。听到我们采访“猪头税”的事,村民们围上,气愤异常,七嘴八舌,都说是按人头收的,每口人11块(元,下同)钱。不管养不养猪,都缴这个数。

一个外村农民也围过来,说他也属于苌庄乡,他们村里的“猪头税”收得更紧。那天是用高音喇叭喊的,叫一天缴齐。没钱缴麦子,没新麦拿陈麦,一口人14斤。麦子当时是8毛多钱一斤,加起来也是10多块钱。谁不缴抓谁。

一个叫刘群昌的农民更生气。他说他在按人头缴“猪头税”之前,已经缴过“猪头税”啦,是在卖猪的时候缴的,“但是这次还叫我再缴33块,因为我家3口人。”

正好村里来了一个收猪的老头,我问他,你收猪的时候是不是收“猪头税”呀?他说,收哇,一头猪40块钱的税。税票我都随身带着哩。

听了他的话我又想:卖猪时缴一次,按人头平均摊一次,那杀猪的还缴不缴税了?问农民,农民说,会不让他缴?不信你问问屠宰户去。

听说附近的玩北村有杀猪的,我们当即赶去。问屠宰户刘国义缴不缴“猪头税”,刘国义说,怎么不缴呀,税务所的人先是来查猪头,一头40块,不管大头小头。除了“猪头税”还有检疫费呀什么的,杂七杂八,加起来一头合70块钱。后来税务所的人嫌查猪头麻烦,就改为定缴,一个月包多少头,不杀也得缴。给我定的是一个月12头猪,480块钱。

另一个屠户张建敏说,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乱弄没人管。每天收税费的,来了一茬又一茬,收完钱还想让你请客。有一次收我的检疫费,示意让我请客,我不请,他们就把我抓走,打了一顿,还罚了650块。

一头猪征收三道屠宰税,尤其把它变成按人口分摊的“人头税”(外地还有按农户承包责任田分摊的,人称“田亩税”)压到农民头上,明显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大大加重了农民负担。我就此先后写了两篇消息配两篇短评,《经济参考报》均头版头条刊发,新华社通稿选用播发,十几家省级以上报纸转发,人民日报刊登相关评论,《南方周末》刊发原创漫画,中央电视台口播短评;新华社新闻研究所评稿例会予以“特别赞扬”,《新闻业务》评稿文章称之为“一组揭露和评说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深度报道”,“它不只是单纯地报道某地发生的这件事,而且给全国其他地方给农民加重负担者敲响了警钟”。

这组报道之后,“猪头税”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多征的钱退给了农民。几个月后的1996年12月30日,中央下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1997年4月1日各大报公开发表),该“决定”的第一条说:“……屠宰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不得按人头、田亩平摊”。

农民负担的“七十二变”

我跑农村的总体感觉: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02年较大面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间,是农民负担愈来愈多、愈来愈重的时期。

农村由人民公社体制转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迅速解决温饱问题,多余农副产品的出售也换来些许现金收入。这给人一种感觉:农民富了,可由农民出钱办一些乡村的事情了。于是,除农业税外有了“三提五统”——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提取;农村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费用的统筹。

严重的问题是,除了这些有名目的收取外,五花八门的搭车收费多如牛毛。农民把国家征收的农业税称为头税,把提留统筹称为二税,把摊派、罚款和干部贪占花费称为三税。普遍的情况是“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我的《警惕农民负担的“七十二变”》短评说:《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有七十二般变化。他的“七十二变”,除了个别情况似有不轨外,主要用于对付妖魔鬼怪,用来做善事。而今我们一些地方官员,在农民负担上也搞“七十二变”,大掏农民腰包。你允许我收统筹提留农业税,我就往里塞各种费。记得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乡村标准化项目铺天盖地:学校标准化,广播站标准化,派出所标准化,卫生院标准化,敬老院标准化,计生办标准化,党员之家标准化,青年之家标准化,民兵之家标准化,厕所标准化等等,数不胜数。且这些经济并不发达的地方,其标准化的“标准”之高让人咋舌:学校是“两层楼,六粉刷,砖墙铁门花园化”;派出所是“3511工程”——3个人,5间房,1辆摩托车,1部对讲机;民政所是“4311工程”——4个人,3间房,1台彩电,1部录像机。某县的农户管理标准化搞起了挂牌子风:门号牌、遵纪守法牌、计划生育牌、这“星”那“星”牌等等,家家得买,4至7元不等。群众买的牌子门上挂不下,只好钉在门口的树上。有个乡大搞标准化建设,34个行政村仅村室一项就向农民摊派17.1万元。有个村没有一个团员,也得领取团委发给的6个达标牌,计款300元。

硬的基础设施要求标准化,软的服务性工作也搞标准化,而且这也要求大办,那也要求大办,达不到标准就扣分罚款。什么村干部财产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等多个险种捆在一起,层层分指标,按人头地亩向农民强行摊派。有的地方把“指导”农民种多少亩棉花烟叶,推销多少农药微肥,收购多少农副土特产品,列为“服务”考核项目,达不到标准的就向农民罚款。农民怨声载道:“你达标,他达标,叫俺农民吃不消”;“这大办,那大办,全是农民血和汗”;“服务说得很好,做得好狠”。

禁不住最后一根稻草

殊不知此时乃“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时期,重负之压下的农民,往往禁不住最后一根稻草。操作上稍有差池,便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

1988年河南省民权县大旱,全县夏粮减产41.9%。这个县的程庄乡更甚,减产49.1%。程庄乡程东村蔡庄农民蔡发旺家,由于特殊原因情况更惨,总共只收了700多斤麦子,不及往年的1/4。虽然减产这么重,但全县粮食定购任务却一两不减。程庄乡不但不减,反而在县里分给的509万斤任务上加码9万斤,且要求“全年任务一季完成”。蔡发旺家定购任务400多斤,如果完成的话,全家7口人就几乎没什么吃的了,加上其他理由便顶着不交。

7月11日夜,乡党委书记命令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把蔡发旺“弄到乡里教育教育”。68岁的蔡老汉先是在屋里被干警们用皮带鞋底打,又被拖拽到院里铐在树上打,头部、背部、胳膊、腿、睾丸等皮开肉绽18处后倒地。下半夜趁打手入睡,他用一根塑料编织带,把自己遍体鳞伤的躯体,吊死在派出所门前宣传栏的铁架子上。

蔡发旺“抗粮”致死引大批民众跟闹,尸体装棺后堵住乡政府大门。自此,乡政府基本处于“流亡”状态,领导不敢打照面,普通工作人员在院墙一侧挖个豁口出入。

这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发生的第一桩恶性命案。

口头上怎么说这样的事情,文字上怎么写这样的事情,领导层怎么处置这样的事情,都没有先例,故而上下左右均不知所措。媒体失语,以至于死者陈尸乡政府200多天无人问津。

我实在看不下去这种“死局”。作为一个跑农村的新华社记者,不反映此事,不是枉为其职吗?于是便到总社找支持。国内部第二编辑室张新民、王京文同志听我谈了情况后立即拍板:要,你回去写吧!

回到郑州,我向分社领导汇报说,总社让我写民权的案子。分社同意后,我和老记者张玉林、朱广智同志,共去民权进行了几天的详细调查,克服种种障碍摸清事实真相,采写了《农民停尸乡政府260天的报告》,新华社分两期刊发参考报道,农民日报以《一具冤尸与一个流亡政府》公开发表。

报道立即引起反响。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河南省委书记杨析综等相继批示,河南省高法、省检察院、商丘地委迅速行动,案件查处立即进行。

当这第一桩恶性案件发生时,我以为是天大之事,全国都会震惊,各地都会引为教训,不会再让此类悲剧重演。谁知,有了这第一后,许多地方居然又出了第二、第三、第……据我实地采访,全国超过2/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相继发生了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恶性案件。尤其在鄂豫皖湘赣晋陕这些传统农区,连年、多发已不是什么稀罕之事。引发恶性案件的最后一根稻草,往往也就三五百元钱、三五百斤粮,或者一头猪、一台黑白电视机,甚至50元钱、19斤麦子……

更为恶劣的是,有的农民实在忍受不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祸害,向上反映告状,竟招来杀身之祸!

1994年7月31日是个星期天,也是我连续两个月业务值班的最后一天。反常酷暑中两个月的上呈下达、采访安排和稿件签发,令我头昏眼花。值班就要结束,星期天又没啥稿子,不觉一阵轻松。谁知还没等缓口气,电话铃响了,一位朋友秘密来访(他让我绝对保密),我赶紧接待。

他谈的线索让我目瞪口呆:南阳地区邓州市陶营乡徐楼村村干部密谋,把一个叫陈重申的农民给杀了!

“什么原因?”

“就因为人家向上级上访告状,反映村里提留摊派多,农民负担重。”

不可能吧?

带着疑惑和地图,第二天刚一黎明,我就和分社司机刘国章,冒着采访风险(第二次再去时地方公安为防意外派便衣跟着我),冒着三十八九摄氏度的高温上路。苍蝇乱飞乱爬的路边店水饺饱肚,300多公里奔波,直到下午我们才赶到徐楼村。

村头上,一些人在树下避太阳。一听我问陈家的事,立即围拢过来叙说。还有人赶紧跑着找来陈重申的弟弟陈重海、陈重奇。那一天奇热难挨,除我以外的男子,几乎全都短裤衩子光脊梁,我则长裤短褂“正襟危坐”,加上一丝风也透不进人圈来,更使我热得汗流不止。褂子湿了,裤子湿了,拿笔的手湿了,捏采访本的手也湿了。然而我顾不得擦一下汗,只是一个劲“嚓嚓”地往本子上记。偶尔停笔询问细节,请几个人同时证实某个事,掏出计算器计算每家的收入和负担情况。越记心里越沉重,越算心里越难过。渐渐地,从我脸上往下淌的,有接连不断的汗水,也有无法抑制的泪水。流进口里的,说不清是泪水,也说不清是汗水,反正都又咸又涩。

谈完又挨家访问农户,看到这个村很多都是茅草房土坯房,不少人家一贫如洗。陈重申所在的村民小组,农民实际年人均纯收入不过300多元,然而却要负担人均100多元的各种提留摊派收费。陈重申家更是穷得不像样子——连个院墙门户都没有,两座土坯房茅草房胡乱摆在那里。屋里除了一个小柜子别无像样家具,全部家当也就千把元钱。七八口人的这个家,根本出不起好几百元的提留摊派。于是,58岁的陈重申就根据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多次跑邓州市、南阳地区和向省有关部门发函,反映村里“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情况。陈的上访告状行为让乡村干部非常气愤。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意村党支部书记“收拾”陈,于是村干部就研究设谋,黑夜里从家诱出陈重申将他勒死。

我到陈家时,陈的老伴正坐在一张破竹床上哭,我想不出一句安慰她的话。

接着,我又去查看了陈重申被谋杀的现场,沉匿尸体的倒虹吸涵洞,村人不让埋葬停尸18天的草地……

此案的参考报道引起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中央主要领导长篇批示,内容广及农村基层组织、农民负担、农村经济政策、农村宣传等重要问题。最终4名党员干部被判处死刑,两名判有期徒刑,数十人受党政纪律处分。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央广等各大媒体公开报道,人民日报配发评论员文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十四届四中全会话题,“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列入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期3年的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展开。

2004:中央一号文件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2004年伊始,中央颁发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这是上世纪80年代中央连发5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相隔18年之后的第一个一号文件,我不由心绪怦然——自1999年12月接手《新华每日电讯》以来,我告别18年的一线采写生涯,把精力都用在了办报上。2004年的一号文件,是试图解决农村累积问题的转折性文件,关乎几亿农民“转运”。作为一名长期在农村采访、对农民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的记者,再次深入乡村与农民面对面拉家常、话喜忧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于是,我们《新华每日电讯》编辑部提前策划,由我带领报社编辑记者,联合新华社驻地方分社记者,到鄂豫皖三省乡村调研十几天。在媒体公开发表一号文件不久的当年两会期间,《新华每日电讯》推出三个版的《甲申农鉴——鄂豫皖部分农区调查》,如实反映一号文件面对的严酷现实。400多家报纸网站转发,读者来信来电评论以千计,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热点话题。河南代表团有的代表建议国家尽早全部取消农业税,河南省更要先行一步。

此后,鄂豫皖的这些乡村成为《新华每日电讯》多年定点调研基地,报社派多名编辑记者轮流前往采访调研,少犯跟风、漂浮错误,也为自2004年开始的每年一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的效应提供镜鉴。

我们不无欣慰地看到,那一年3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的宣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这一宣告引起巨大反响,各地积极回应,一个接一个宣布提前全部取消农业税。到年底,全国便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宣布2005年取消农业税。

于是,2005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废止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赋走进历史博物馆。

2004年3月说“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目标,不到两年即成现实!

中国邮政特发“取消农业税”邮票以示纪念。

告别田赋鼎:告知后人永世不忘

“税”字本来就是为农业税而造——禾字旁。中国是个传统农业国,原本没有其他产业可征,征税就征农业税。从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算起到当代,正式的农业税征收历史是2600多年;从夏代“夏后氏五十(亩)而贡”算起的话,则农业税赋史长达4000多年。数千年的农业税赋,几乎无不为一个“黄宗羲定律”所囊括:并税——加税——再并税——再加税,最终都压到农民头上,农业税赋越来越重。要跳出“黄宗羲定律”,就必须对农民减税和免征税,但这又需具备相当的条件。

感谢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经济大发展和税源大拓展。1950年,农业税占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的39%(一说40%)。2004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仅有1%。到2005年,全国没有全免农业税的地方都加起来,农业税额也仅15亿元,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3万亿元的0.05%,即使没有这项收入,也对财力影响不大。这是全部取消农业税的物质基础。

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历程是,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农城乡协调发展。据有关资料,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3945.66亿元;从1953年开始到上世纪80年代取消统购统销政策,农民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对工业化的贡献超过6000亿元。所以,取消农业税,并通过投资、补贴反哺“三农”,是工业化达到一定阶段后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

农民负担从来就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按有关学者研究,农业税既不是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也不是营业税(不区分生产营利性),更不是资产税(土地不是农民的私产),纯粹就因为你是“农村户口”而缴的“身份性贡赋”。它在社会的某个阶段,具有历史继承性和存在的理由。但经济发达后,就有悖于现代社会关于税制公平的基本原则,对农民极不公平。所以,取消农业税是农民权利和尊严的恢复。

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可能一时并不全部了解取消农业税的原因和意义,但压在他们肩头的重负2006年后一扫而光,因收取税费而频繁发生的恶性案件2005年后烟消云散,这对惯讲实惠的农民来说,不啻天大福分。他们喜上眉梢,奔走相告,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表达内心的激动。

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有一手青铜铸造手艺。他实在抑制不住兴奋,立即着手实施自己酝酿已久的想法——铸鼎,铸一尊大鼎,“告知后人,万代歌颂永世不忘”!

《燕赵晚报》记者刘勇峰、张雷报道说,王三妮铸鼎的想法,萌生于2004年。那一年起,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灵寿县,率先免除了农业税。落实到王三妮家,不仅免除了每人76元的农业税和“三提五统”,全家还能得到216元的国家补贴。就在他构思鼎的造型和铭文过程中,听到了国家宣布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的消息。他兴奋地说:“这一前一后、一收一补之间的变化,是一件空前的大事。我要铸造‘告别田赋鼎’,让后代子孙永远铭记。”

为了铸这“空前”大鼎,王三妮改造了自己的小作坊;为了购买原料,大笔的现金花了出去;为了把560字的铭文刻在蜡模上,王三妮握着刻刀干了一个多月,手上增加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铸模、刻铭、灌芯、铸造、切割、打磨、清砂、抛光……一年多时光悄然流走,2006年9月29日,通高99厘米、最大直径82厘米、重252公斤的“告别田赋鼎”横空出世!

王三妮告诉记者:“鼎成那天,我搂着它,怎么看都看不够。祖上几代耕织辈辈纳税。今朝告别了田赋,我要代表农民铸鼎刻铭,告知后人,万代歌颂永世不忘。”

不忘:农民不忘党恩!

不忘:党不忘初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普照农村和农民,大笔资金、转移支付投向“三农”和农区的同时,又发起精准扶贫攻坚战。2018年伊始诞生的农业农村部,绝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变化,它将在国家谱写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新篇章中扮演重要角色。

不忘:我不忘刚跑农村报道时一位新华社编辑的话。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到总社国内部农村组,跟副组长曹绍平聊天。谈起我某篇稿件能不能评个好稿时他说:“一个农村记者,一年能为农民说一句话,比评上10篇20篇好稿的意义还大。”这话从此改变我对新闻价值观的看法。评这评那随缘去,为农民说话我所求。做好没做好不好说,几十年新闻生涯里我尽力了。而且我觉得,这个话现在也不过时。由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利益多元化社会中的农民,仍是弱势。即使在当今,在今后相当长时期里。(解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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