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警方侦破一起伪造死亡事故现场案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朱晨洁 肖霄)5月29日凌晨5时许,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黑夜的宁静,接警员王刚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传来一名女子急促的声音:“喂,是110吗?我要报警,在219省道刘家巷江汉铝品厂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你们快安排人过来。”

接警后,事故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路上,民警与报警人周娜取得联系,得知其为江汉油田医院护士,原来不久前有人拨打120,救护人员来到现场后发现只有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停在路上,摩托车上两人当场死亡,没有看见其他车辆。“这就奇怪了,刚才明明有个男的打了120的呀,怎么现场没有其他人呢?”周娜对民警说道。

因当天下着大雨,为避免现场遭到破坏,事故大队民警赶赴现场的途中,还迅速联系广华交警大队民警前往现场配合勘查,设置警戒线保护现场。民警勘查后发现:死者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前部受损,头北尾南停在道路东侧,该车东侧十几米处,有一辆货车鄂N**303号头南尾北停在此处,货车驾驶员吴刚(男,45岁,潜江后湖人)现场投案,民警为其拍照固定证据后连人带车带回事故大队。

吴刚表示自己驾驶车牌号鄂N**303货车在219省道临时停车,被后方死者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追尾。多年的办案经验让民警心中升起一丝怀疑。真的是这样吗?吴刚投案自首是正确的,但总感觉有点儿不对劲,有些什么地方被忽略了?带着疑问,民警不敢懈怠,及时调取案发周边高清卡口,发现该车通过卡口、到达现场的时间与实际距离不符,同时两车的碰撞痕迹蹊跷,此案存在诸多疑点。民警迅速聘请省鉴定专家对车辆痕迹进行比对,经鉴定,两车无对印痕迹关系,肇事车辆不是鄂N**303号货车!

案情重大,关系到两条人命,吴刚在说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班展开侦查,一方面调取案发时间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另一方面加大对吴刚的审讯力度!在大量证据面前,吴刚终于交代:29日凌晨,其驾驶车牌号鄂N**786号的东风牌轻型普通货车沿219省道由南向北行驶,因雨天前挡玻璃模糊,他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擦玻璃,此时后方驶来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因雨天路滑摩托车避让不及就撞上了货车尾部,车上的两人当场死亡!慌乱中,吴刚不忘自己的货车为注销状态且无保险,被交警查到一定会负全责,就快速驾车驶离现场,良心不安的他在路上给120打了电话!略懂法律知识的吴刚知道自己难逃法网,左思右想之下决定铤而走险,大胆上演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驾驶自己另一辆手续保险齐全的鄂N**303号跃进牌轻型普通货车,伪造车辆后部撞击痕迹后,返回现场自称系驾驶鄂N**303号货车发生事故。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刚已被潜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配合民警调查。就本案而言,系死者方追尾事故,吴刚本在此事故中责任较小,不够刑事处罚,但因其伪造现场,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吴刚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待他的将是刑事追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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