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4月9日,我市新出台《区镇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和《捆绑招商专班、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客观、科学评价各招商责任单位工作实绩,提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
《办法》按照“确保规模和增幅、优化引资项目结构、促进错位发展”的原则,采用定量考核和动态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重视程度、工作考核、目标考核、招商服务、项目结构、奖励加分六个方面进行评定。其中,重视程度、工作考核、目标考核和招商服务四个方面属于定量考核,设最高分,分别为20分、25分、50分、5分,总分100分;项目结构和奖励加分两个方面属于动态考核,不设置上限分。
《办法》规定,除完成规定动作可获得积分外,还可以通过超额完成签约、开工任务;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企500强、上市公司、境外企业及总部企业,或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活动获得加分,且不设上限。
市招商局负责人表示,将把招商引资积分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范围,并综合评分,与年度目标考核奖励挂钩,不断激发招商工作活力。(潜江日报记者 成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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