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第一产业市场经营主体还没有敲定,相关的行业监测标准也没有明确下来,加紧制作防伪标识,潜江返湾湖湿地国际马拉松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方案还需要修改……一切工作都要在本月底小龙虾开始大量上市前准备好,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品牌推广的最佳时期就错过了。”3月6日,潜江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正在讨论近期的工作安排,工作千头万绪,目标却十分明确。
抱团发展闯天下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不是政府包揽,品牌要有生命力,必须是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企业主体。”潜江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负责人李一宏说。
2月9日上午,8家企业代表与潜江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签订“潜江龙虾”(非活体)商标使用授权许可合同,这也标志着我市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这8家企业成为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获授权企业可在产品及其标签、包装、说明书、广告发布、产品展示、推介活动以及餐饮酒店店招上使用‘潜江龙虾’(非活体)商标。”李一宏说,商标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但想使用这个红色“龙虾标”并非易事,促进会有着严格的申请条件。
市场经营主体需同时具备经营证照齐全,产品原材料来源于潜江、外地加工材料达到我市产品标准、生产加工地位于潜江或核心加工工艺源于潜江,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以及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4个条件,方能申请授权。
“使用统一商标并不意味着没有自有品牌,市场经营主体可以在‘潜江龙虾’商标后打上自己的品牌。”李一宏介绍。
为尽快向公众展示这个商标,春节前,这8家餐饮企业统一更换了店招,这一举动很快有了反响。
春节期间,在生态龙虾城游玩的彭先生很快就发现了这个商标:“听说这是市里统一授权的,有官方认证,带朋友来吃饭当然更加放心啦。”
“拿到统一商标使用权,对于新起步的餐饮企业来说是一种认可和促进。”潜江龙虾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千海说,其公司旗下的餐馆去年才开业,相较于其它的品牌龙虾餐馆还较少人知晓,但正是赶上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的“黄金时期”,使其能够共同成长。
勠力同心出良策
虾-稻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作虽有外地相关的成功经验可学,但完全套用又不可取,所有工作都处于摸索阶段。
“我们的加盟商需不需要也挂商标?行业监管由谁来负责?如果不符合规定是否有相应的处罚措施?”2月27日上午,市内部分虾-稻企业代表齐聚一堂交流发言,为打造“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区域公用品牌建言献策。
“能够首批获得‘潜江龙虾’的商标使用权,我们感到骄傲自豪,也明白肩上的责任,以后大家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品牌想做得好、做得响,所有人都要遵守行业标准,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不能给品牌抹黑。”潜江市味道工厂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婕签下授权合同后笑着说,从分开经营自有品牌,到抱团发展“潜江龙虾”,企业感受到了责任与使命。
“市内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正是意识到区域公用品牌所蕴含的无限价值,主动参与支持的表现。”李一宏说,龙头企业莱克和华山表示全力支持创建工作,巨金米业表示将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提升潜江虾-稻区域公用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谈及下一步计划,李一宏介绍,将建设“潜江虾-稻品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虾-稻产业其他数据的共享互联互通;构建潜江虾-稻维权体系和潜江虾-稻诚信体系,提高“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品牌的社会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和含金量,努力打造湖北著名区域品牌。(潜江日报记者 李淑雯)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