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刘敏)近日,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在微信群、朋友圈等传播……
“听朋友们说,3月1日起只能由车主本人处理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张先生对此表示很疑惑,“还有的说,必须抢在3月1日前处理电子违法记录,以后只能使用互联网、或手机来处理,我们就都赶去交警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了。”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办理违法处理业务呈现“扎堆”之势,很大原因可能是部分群众被社会上谣传的不实信息所误导。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交警部门提醒: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窗口处理业务,无论是流程,还是方式方法都没有发生改变,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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