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获悉,今年中心城区继续禁鞭,且范围没有变化。在我市中心城区东至东外环,南至汉宜高速公路,西至东荆河大堤,北至晶鹏路范围内,全年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为了巩固禁鞭工作成效,市公安局加大禁鞭宣传力度,组织宣传车在禁鞭区不间断宣传、巡查,及时制止、查处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放假前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上公共法制教育课;组织社区民警深入中心城区各社区、村组开展禁鞭宣传;制定并发放《禁鞭通告》《禁鞭责任状》《禁鞭承诺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禁鞭宣传短信、横幅标语等各类宣传资料。
“全面禁鞭已深入人心,且效果明显,所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反规定。”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肖启军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潜江日报记者 李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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