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7国领导人批准开启英国“脱欧”第二阶段谈判

12月15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欧盟现任轮值主席国爱沙尼亚总理拉塔斯(左)、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中)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出席新闻发布会。新华社记者 叶平凡 摄

新华社布鲁塞尔12月15日电(记者田栋栋)欧盟除英国以外的27国领导人15日在布鲁塞尔欧洲理事会总部举行会议,宣布英国“脱欧”第一阶段谈判已在“分手费”、爱尔兰边界以及欧盟在英公民权利等核心议题上取得“足够进展”,可以开启第二阶段谈判。

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第一阶段谈判取得成果离不开欧盟27个成员国、欧盟谈判团队以及英国首相特雷莎·梅的“建设性努力”,下一步27个成员国将开始为第二阶段谈判作“内部准备”。

第二阶段谈判将主要聚焦英国“脱欧过渡期”以及欧英未来关系。欧洲理事会秘书处当天向理事会提交的一份下阶段“谈判指导方针”显示,双方须完整践行第一阶段谈判的全部承诺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法律条款,这是第二阶段谈判能向前推进的前提。

12月15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法国总统马克龙(左)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出席新闻发布会。新华社记者 叶平凡 摄

指导方针认为,欧盟注意到英国预设两年左右“脱欧过渡期”的建议,同意与英方商议一个适用欧盟现行规章制度的过渡期。但在过渡期内,英国无权提名或选举欧盟机构成员,不能参与欧盟机构的决策。

指导方针认为,在过渡期内,欧盟现行的管理、预算、监管、司法等规章制度将继续在英国和欧盟适用,包括欧洲法院的管辖权;英国将继续留在关税同盟和欧洲单一市场中,遵守单一市场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流动自由原则,遵守欧盟贸易政策、关税政策,履行关税义务等。

关于欧英未来关系,指导方针认为,欧盟重申与英国建立紧密伙伴关系的意愿,但双方未来关系协议只能在英国完成“脱欧”时才能签署。在此之前,一旦敲定相关的谈判方针,欧盟可就双方未来关系的“框架”与英国展开初步、预备性探讨。

指导方针重申,欧洲理事会愿意在“脱欧”结束后与英国在经贸合作、反恐、打击国际犯罪以及安全、国防和外交等领域建立伙伴关系。

英国今年3月29日正式向欧盟递交“脱欧”信函,成为首个寻求退出欧盟的成员国。根据欧盟法律,双方需要在两年内(2019年3月29日之前)完成“脱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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