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个地方和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杨健)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表彰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等。

在当天的表彰大会上,潜江五个地方和单位获得了四项荣誉。分别是园林办事处梅咀村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由省水利厅和市委宣传部共同推荐申报)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潜江市田家炳实验小学获得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潜江市曹禺中学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今年以来,我市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全国文明镇1个、全国文明村2个、全国文明单位6个、全国文明校园1个、全国道德模范2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数量位居省直管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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