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斩贪腐 清正树廉风——潜江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纪略

云上潜江报道 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三大作风”,从“两个务必”到“八项规定”。

回顾党的历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永续动力和坚强保障。

五年间,潜江敢于向贪腐亮剑,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2个,处理6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98人,通报批评68个单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84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46人,涉及违纪资金993.8万元。

五年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作风问题监督检查485次,通报曝光630余人次,释放了全民督“四风”、全力纠“四风”、全面禁“四风”的坚强决心,营造了浓厚氛围。

以“严”回应群众关注重点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作风建设关键在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

紧盯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我市完善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地方部门主要负责人两级述责述廉制度。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问题一律从严处理。

今年来,市纪委立案查处市管干部64人,同比增长228.57%,其中市直单位及区镇处党政“一把手”9人。

党风正了,政风清了,民风也淳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潜江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今年,市纪委接到举报,市自来水公司稽查大队违反群众纪律违规乱收费,稽查人员还在收费过程中索取收受财物,引起了群众强烈的不满。查实情况后,市纪委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追究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的作风是人民群众认识党的最直观、最形象的标志。为此,市纪委密切关注执法、服务、窗口等部门,抓住明了易查的事、揪住群众关切的事、攻坚重复集中的事,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力,发挥政治、纪律和社会综合效果。

与此同时,每逢重要节点,市纪委都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畅通“四风”举报窗口等,一方面是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一方面是形成强有力的警示震慑,营造收手收敛、知止知畏的高压态势。

以“实”回应群众关注热点

干部与民争利、担当不够、大操大办,一直都是群众反映强烈、饱受诟病的三类作风问题。

园林办事处紫月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时波套取国家补偿资金,存在肆意插手多项国家、集体、企业工程建设并从中谋利,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不力等重大问题。市纪委严肃查处,对其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这一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在干部中形成强烈震慑。

今年来,市纪委相继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制度执行不严及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8人;开展“红顶中介”专项督查,问责1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4人,约谈5人,清退资金9万元;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回头看”,对25个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针对广华寺办事处部分群众多次反映的长期高价用电问题,市纪委深入调查后,对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广华寺办事处6名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予以问责。

市纪委还开通了“四风”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上半年,共查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7个,处理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利剑高悬,用问责倒逼履职,让干部不仅“醒脑”,更能“提神”“减负”,切实增强了全市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市共有98名领导干部因落实责任不力,在“一案双查”中受到责任追究。

以“管”回应群众关注难点

抓作风不是纪委一家事,“四风”更没有隐身衣。

靠什么来实现长效管理?制度是保障。

今年,市纪委制定了《2017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2项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到各牵头部门,重申纪律要求,明确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负的职责,确保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切实解决作风建设“纪委一家忙”的问题。

针对“隐身衣”问题,市纪委修订《作风建设应知必守手则》,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操作100问》,对每类作风问题,制定内容清单,将政策依据、检查重点、检查方式以及“隐身衣”问题一一细化,一目了然,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明确监督重点为提供和接受超标准接待。协调部门联动,脱下权力寻租、违规经商等问题的“马甲”,拓宽举报渠道,掀开化整为零操办家事等问题的“面纱”。

推行作风问责清单,解决“少做、不做”难题。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不断强化“作风抓不好也是失职”的理念,切实解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不算问题”“抓作风得罪人”的错误观念;实行作风建设“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参与者和领导者责任。(潜江日报记者 成妍 通讯员 崔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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