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是“个人信息保护主题日”,一项由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四部门指导和组织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的评审结果正式公布,经评审,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都有不同程度提升。
今年7月,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的明确要求,由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指导、组织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之隐私条款专项工作,对支付宝、微信、京东商城等十款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进行评审。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杨建军:评审认为十款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十款产品和服务均做到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规则,并征求用户明确授权。这其中有5款产品和服务在满足以上功能基础上还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在线一站式撤回和关闭授权,在线访问,删除个人信息,在线注销账户等功能。
评审专家认为,通过此次专项评审工作,网络产品服务提供商原本缺失或者不完整的隐私条款变得更加完整,并且告知、提示用户;原本语言不详的、晦涩难懂的、避重就轻的隐私条款文本将变得更加易读和规范。
首批参加评审的10家企业签订了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承诺尊重用户知情权、用户控制权;遵守用户授权,强化自我约束;联合抵制黑色产业链;接受社会监督等。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 赵泽良:那么这次行动,是我们在个人信息保护上迈出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我们还要调动更多的企业,来对自己的隐私政策主动进行评估,我们也会适时鼓励、指导来进行隐私政策的评估范围上也会进一步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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