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十一放假有盼头了。根据今年的法定休假安排,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8天,从10月1日(星期日)放假至8日(星期日)。9月30日(星期六)上班。如今,距离放假只有不到一周时间。
不过,对于部分上班族而言,加班也是不能避免的,甚至有些员工,可能要面临8天假期全部加班不休的状况。
既然加班了,加班工资肯定要算清楚。近日,成都商报记者专程邀请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十一加班8天不补休,最少能拿多少加班工资?而最终的结论是,在成都,你最少要领1379元。
具体如何计算呢?
10月1日到4日
4天的加班工资按平日3倍计算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4日中秋节当天、10月1日到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有4天假期的加班工资,要按照平日工资的3倍计算。
10月5日、6日、7日、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8天全部加班,有4天的工资要按平日3倍计算,还有4天的劳动,若后续不安排补休,要按平日工资的2倍计算。
8天加班不补休
最少可领1379元加班工资
那么,以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例,计算8天的加班工资将得出具体多少钱?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最低工资为两档,1500元/月和1380元/月。
其中,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12个区、县以及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执行1500元/月的标准。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7个县(市)执行138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那么,10月1日至4日,节假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300%;
10月5日至8日,休息日每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200%;
按照15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假定8天全部上班,并且后4天不补休。那么加班工资应为:
1500÷21.75×300%×4≈827.58元
1500÷21.75×200%×4≈551.72元
827.58+551.72=1379.3元
因此,若8天小长假全部加班又不补休,则加班工资至少可以拿到1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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