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与建材店串通“做笼子” 装修水太深

  潜江新闻网讯(通讯员 杜银玲)春末夏初,装修盛季。市民孙先生在城区某小区购买一套新房,打算春夏装修,秋冬季入住,可装修时却遭遇黑心包工头和不良建材商家“做笼子”的糟心事儿。后经工商出面调解,为孙先生成功挽回4000元经济损失。

  3月2日,孙先生准备为购置的新房装修,经熟人介绍,孙先生与某装修队负责人李某进行了装修事宜洽谈。李某告诉孙先生,自己不仅有专业的装修队伍,而且还有专门销售某品牌建材的专卖店,用人用材都有质量保障,随后还带孙先生参观了该品牌建材专卖店。孙先生心想,装修房子可是一件大事,不能马虎,这人既负责装修又有品牌建材实体店,肯定比其他人靠谱。于是,在李某的游说下,孙先生当场便在该品牌建材店购买了一期装修工程所需建材,该店为孙先生开具了盖有该店印章的销货单。一期工程中,孙先生非常谨慎,一直亲自监工,对装修质量、使用建材等都非常仔细,一期工程结束后,孙先生对装修效果很满意,于是他毫不犹豫决定与李某续签,并再次在该品牌建材专卖店购买二期工程所需建材,同样,该店也为孙先生开具了盖有该店印章的销货单。基于对李某的信任,孙先生便不再监工,只是偶尔去装修现场看一看,心中还暗自庆幸找到一支高性价比的装修队,让自己省心不少。

  可当装修结束,孙先生的一位懂装修的朋友却点出了问题:经核算,孙先生二期装修的建材数量有出入,实际用价应为4000元左右,可是结账单上却有7000元。孙先生立马拿着核对过的建材购买单据找到该品牌建材店,要求核账,得到的回答却让孙先生傻了眼,原来装修队使用的二期工程材料并非该店所售品牌,带他来购买建材的李某也不是该店老板,只是一个装修包工头而已,该店拒绝对此事负责。

  建材店老板不认账,又找不到李某来理论,孙先生无奈之下拨通了市工商局12315投诉热线。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派遣辖区维权人员进行调解,经维权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李某的确不是该建材专卖店的老板,所购买的二期建材也的确不是该建材店的商品。但是该建材专卖店为李某提供欺骗消费者的经营场所、公章,并配合李某作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已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责任。于是,工商维权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责令该品牌建材专卖店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改正,并要求其与装修包工头共同承担消费者的损失,向消费者作出4000元的现金赔偿。

 

  目前,正值装修旺季,为牟取利益,装修市场中以次充好、“偷梁换柱”、“挂羊头卖狗肉”等这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装修伎俩屡见不鲜。在此,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装修时一定要注意:1、选择正规装修公司。消费者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装修公司名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择优而选。2、确定装修公司后一定要与该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装修事宜、条款,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3、装修时应对自己房屋实际尺寸丈量后,再结合预算书进行计算,减少误差,并在每项工程完工后,检查是否与预算有较大出入,避免多报材料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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