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天公布了该署绩效报告(2015年度),披露去年审计署直接促进财政增收节支、挽回(避免)损失等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总计4031.97亿元。与此同时,审计署2015年度投入产出比为1:260,也就是审计每花1元财政资金,可为国家带来增收节支等经济效益260元。
在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方面,2015年审计署共审计376个部门和单位,还对7633个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和调查。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直接促进财政增收节支、挽回(避免)损失等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总计4031.97亿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2885.12亿元、挽回(避免)损失166.79亿元、核减投资额5.45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447.36亿元,被审计单位缴纳其他资金356.57亿元、调账处理170.68亿元。
与此同时,审计署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3亿元。比较两方面数字,投入产出比为1:260,也就是审计每花1元财政资金,可为国家带来增收节支等经济效益260元。从人均工作成果看,按审计署在职人员3341人计算,人均实现审计成果12068万元。
另外在不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方面,通过审计提出审计建议1456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263项,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1971项,促进新开工和完工项目18862个,取消和清理行政审批、资质认定和收费等486项,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事项905件、涉及5750人等。通过审计,还促进相关部门和地区停止或取消收费111项;有2138人受到撤职、停职检查等处理。
其中的具体任务完成情况显示,仅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方面就促进追回和归还资金等100多亿元,整改违规分配使用保障性住房等1.7万多套。同时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主要对36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地方省级领导干部16人、中央部门领导干部6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9人、金融机构领导人员5人,首次对省委书记和省长进行同步审计。(记者赵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