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齐慧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4月20日,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等七国铁路部门签署《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
立足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协议以提高亚欧间铁路货运市场份额、带动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和经贸合作为目标,合力打造中欧班列国际物流品牌,努力为中欧班列深化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动铁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衔接,打造中欧铁路运输大通道,共同组织安全、畅通、快速、便利和有竞争力的中欧铁路运输;二是加强全程运输组织,加快集装箱作业,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班列在各自国家境内的旅行速度;三是推动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实现全程信息追踪,建立突发情况通报和处理合作机制,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四是加强中欧班列营销宣传,扩大班列服务地域,开发新的运输物流产品,推进跨境电商货物、国际邮包、冷链运输发展,促进中欧班列运量持续增长;五是协调沿线国家海关等联检部门,简化班列货物通关手续,优化铁路口岸站作业,压缩通关时间;六是成立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及专家工作组,及时协商解决班列运输过程中的问题。
据悉,中欧班列自2011年开行以来,已累计开行3557列。目前,中欧班列国内开行城市已达27个,覆盖21个省区市,到达欧洲11个国家的28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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