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民彭先生向12315反映,他在某品牌店按照每平方米452元价格购买了102平方米的实木地板,于5月4日安装后,立即联系了商家,商家经过多次更换均存在颜色不一致,希望东城工商所帮助调解。
维权人员组织双方到彭先生家中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客厅、房间内的实木地板确实存在颜色差异。经维权人员了解到,该商家将仓库内不足100平方米的现货给彭先生安装,并在之后分3次向上一级厂家定做了50件板材,造成了颜色的差异。商家解释因为实木地板取材具有天然属性,单独定做必须从生产线中精挑细选同样的颜色,所以很难一致。
在之后的协商中,维权人员指出了该商家没有按照消费者要求订购一个批次同样颜色的地板,而是通过库存和定做拼凑出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商家应当根据《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存在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的情况,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经过维权人员提出换货和退货方案后,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退款给消费者,将已经铺设的地板全部取回,消费者表示满意。
东城工商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商品使用的材料种类及使用部位、五金配件的品牌等信息及厂家承诺的其他信息详细写在购买合同中。并保留好合同和购买凭证,以便解决争议。
购买实木地板要选材质、挑品牌。目前市场上实木地板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多,选购时要认清有无品牌标志,注意制造企业的名称、地址。尽量选购知名品牌地板,切忌买三无商品。(潜江日报记者 马煜 通讯员 张兴)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