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正式施行 "刘洪斌们"不得"忽悠"!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题:中医药法7月1日起施行 “国粹”创新发展怎样“号脉、抓方”?

新华社记者王宾、邓华宁

“有技无照”有望合法行医、“刘洪斌们”不得“忽悠”、全链条监管让道地药材真正“地道”……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传统的“中华国粹”迎来开启法治化治理新的征程。

作为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元素之一,传统的中医药怎样借力法治化放大深化医改的惠民效果?已传承延续数千年的中国“瑰宝”将怎样突破瓶颈,步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春天”?

师承教育传“国宝”精髓 让发光的“真金”更多

“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推动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等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截至2015年底,中医药专业在校生达75.2万人,全国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5.2万人(含民族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一些地方,学历教育和临床实践脱节严重。怎样培养出会看病、看好病的中医医生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国医大师孙光荣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的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上说。

怎样让传统“国粹”后继有人、“春天”长在?中医药法明确,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通过相关人员推荐和考核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陈珞珈指出,这在尊重中医药知识传承独特规律的基础上,以法律形式为保存民族国粹、解决卫生资源不足的问题开辟了可行途径,同时助力中医药通过独特的预防保健作用和灵活的治疗方式放大医改的惠民效果。

目前有关配套政策正在抓紧制定中。专家指出,今后出台配套政策还应注重与执业医师管理、医疗机构管理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

创新性发展让中医药“青春不老” 下一个屠呦呦或不再遥远

协同使用中医药和抗生素减毒增效、屠呦呦用“中国药草”摘得全球顶级科学荣誉诺贝尔奖……中医药如何发挥原创优势,站上国家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风口”?

中医药法指出,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国家已把中医药科技创新摆在国家科技发展全局更为重要的位置。中医药原创思维优势和理论自信正在不断彰显。”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

传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截至2016年底,已有45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国需开展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搭建大平台,以疗效为重要抓手,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相关研究。“中西医结合治疗白血病、抗肿瘤、治疗代谢性疾病等已取得重要进展。下一个屠呦呦或不再遥远。”

中医药逐渐融入国际医疗体系 “墙内开花”怎样“墙外也香”?

针灸铜人国礼“刷屏”,奥运会运动员身上的火罐烙印飘动着“中华印记”。2016年,我国中药类产品出口总额已达34.26亿美元,中医药已传播至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医药逐渐融入国际医疗体系。然而,相较于日韩等国,我国中成药出口和相关专利拥有量在全球占比仍处弱势。“墙内开花”怎样“墙外也香”?

中医药法指出,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甘肃省卫计委主任郭玉芬等专家指出:“中医药走出去需从自身‘强筋健骨’做起,强化质量控制、完善相关标准建设,进一步研究相关科学机制和作用机理等。”如何用中医语言讲好“中国故事”,通过推动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对接使其真正“落地生根”,通过传统医药打造“健康命运共同体”,是我国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新时代要求。

“中医药‘走出去’的根基,说到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王国强说,在对中医药认知不断深入、发展不断变迁的过程中,业内外产生多种声音是在预期之内的。“重要的是,要在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中凝聚正能量,真正把这部集结中医人心血的法律用好,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