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供销合作社获批成为中央专项改革试点单位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潘勇强)日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审定,决定由潜江市供销合作社承担“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专项试点任务,潜江市供销合作社是湖北省唯一承担该项专项试点的单位。

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系列改革文件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优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据悉,市供销合作社将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原则,将全市15个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升级,办成具有合作经济属性基层供销合作社,全部实现“四有”工作目标,即有供销综合超市、有“三农”服务中心或新型庄稼医院、有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或骨干农产品合作社、有再生资源回收转运站(农产品集散中心)。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服务、农村商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金融等领域,与社属企业、涉农企事业单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业主展开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构建较为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每一个基层社打造一个“三农”服务中心,面向社员和广大农户提供土地托管、农产品加工销售、农资和日用品供应、资金互助、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技术培训等综合服务,社员享受服务优惠,把基层社真正打造成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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