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冯晶晶)8月14日,湖北发布《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部分时段、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从9月1日起,省内部分路段、时段将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通告》由湖北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旨在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具体如下:
国家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重大节假日,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沪渝高速(G50)宜都站至白羊塘省界站(K1181+136M--K1501)、恩来高速(G6911)罗针田互通至鄂西南站(K401+000M — K483+100M)、恩黔高速(S89)恩来恩黔互通至朝阳寺(K0 — K48)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沪蓉高速(G42)荆宜互通至鄂渝省界(K1109+024M — K1281+744M)每日0 时至6 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重大活动、严重冰雪天气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具体管制时间、范围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情决定。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禁行时段、路段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驶。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禁行规定,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应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确保行车安全。
对违反通告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据介绍,所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包括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物品的车辆。该项规定自9月1日零时起执行。
另据《楚天金报》报道:
9月1日起 我省执行高速公路通行新规
重大节假日期间危化品车禁上高速
楚天金报讯(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冯晶晶)记者从湖北省公安交管局获悉,为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部分时段、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从9月1日起湖北省部分路段、时段将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根据通告,国家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重大节假日,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沪渝高速(G50)宜都站至白羊塘省界站(K1181+136M—K1501)、恩来高速(G6911)罗针田互通至鄂西南站(K401+000M—K483+100M)、恩黔高速(S89)恩来恩黔互通至朝阳寺(K0—K48)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沪蓉高速(G42)荆宜互通至鄂渝省界(K1109+024M—K1281+744M)每日零时至6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重大活动、严重冰雪天气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具体管制时间、范围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视情决定。
通告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禁行时段、路段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驶。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禁行规定,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应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确保行车安全。对于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据介绍,所谓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物品。
另据《武汉晚报》报道:
9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分时段分路段
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国家免收小车通行费的节假日全天禁行 重大活动、严重冰雪天气期间视情况决定
武汉晚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冯晶晶)记者昨从省公安交管局获悉,为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部分时段、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从9月1日起我省部分路段、时段将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国家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重大节假日,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重大活动、严重冰雪天气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具体管制时间、范围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情况决定。
沪渝高速(G50)宜都站至白羊塘省界站(K1181+136M--K1501)、恩来高速(G6911)罗针田互通至鄂西南站(K401+000M—K483+100M)、恩黔高速(S89)恩来恩黔互通至朝阳寺(K0—K48)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沪蓉高速(G42)荆宜互通至鄂渝省界(K1109+024M—K1281+744M)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禁行时段、路段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驶。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禁行规定,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应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确保行车安全。对违反通告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通告所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包括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物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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