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小学教师职称增设正高级 2年左右实现常态化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玉麟、陈会君、龚雪、通讯员曹妤)11日,记者从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获悉,我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评审,注重向基层倾斜。今年底,完成全省首批中小学正高评审,2年左右实现常态化。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这次改革建立了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建立了更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其中,在原有职务系列基础上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中小学教师正高职数由国家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我省一次性下达到各市州和相关部门。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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