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筹”,盼你为更多贫病之家解忧愁

云上潜江报道 渔洋小学学生袁众突发心脏疾病生命垂危祈盼救助消息见诸报端后,在广大读者和市民中引发爱心潮。其父袁运雄在“轻松筹”网络平台发起求助项目,10余天时间筹得资金115004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捐赠达2000元。人们在为袁众一家人为解决天价医疗费难题获得一臂之助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引发了对“轻松筹”这一爱心众筹平台更大的兴趣和关注。

其实,这已不是我市市民通过“轻松筹”募集救助资金的第一例。去年4月19日,本报就曾刊发消息《“轻松筹”为重病家庭传递希望》,报道家住西堤社区的刘亚璐身染重病后,其父通过“轻松筹”发出求救,获得666人支持,筹集善款42982.76元的事例。去年8月12日,湖北公路网也曾刊文《潜江公路:开展爱心接力传递人间真爱》,报道广华超限检测站副站长孙晓辉一心扑在工作上,其爱子孙彬尧不幸身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全局上下纷纷爱心捐助,并在“轻松筹”网络平台为他筹款的感人事迹。

网上权威资料显示,众筹平台“轻松筹”2014年9月正式上线,是民政部指定的首批互联网慈善募捐信息平台。2015年以后,从第一例“白血病爱心众筹”开始,“轻松筹”直接接受个人在其网站发起“大病救助”等项目。该网站数据统计,截至昨日,该平台已发起个人求助项目170万个,支持次数近3亿人次。2016年1月,“轻松筹”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颁发的“天使·人道公益奖”。2016年6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轻松筹微基金”成立,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设的一个网络平台专项基金。

我国《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同时又规定:虽然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是可以公开求助。这说明,个人用户虽不能在“轻松筹”这类慈善公益平台以众筹的形式进行募捐,但是可以以个人求助者的形式在朋友圈发布传播相关信息。《慈善法》的实施为“轻松筹”等慈善公益平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社会认可。

网络人士指出:“轻松筹”是个人救助领域的典型代表,第一个做到了借助互联网帮助社会微小个体彻底摆脱求助无门的困境,同时作为传统公益筹款的有益补充,在基金会和慈善机构尚未对个人求助开设通道之时,帮助了千千万万需要帮助的人。互联网公益平台能为中国社会提供一对一救助形式,相对于大机构来说很“接地气”。

如今,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崛起,让许多人得以参与到扶贫、扶持弱势群体、建设公共事业等公益行动中来。尤其是2016年以来,众筹、个人救助等新慈善形态的迅猛发展,使公众对慈善的关注度、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加之互联网个人救助的透明优势,也让慈善项目在“阳光下”进行,让公众能看到自己的捐款落到实处,互联网公益慈善行业正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

目前,全国已有包括“轻松筹”在内的13家网络募捐平台获得民政部认证。随着公众对于互联网公益活动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公益使互联网的社会价值越来越凸显,这也对从事公益事业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2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约谈“轻松筹”平台相关人员,就其存在个人求助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信息真实客观和完整性甄别不够等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做好信息审核和风险防范工作。该事件的发酵引发众多网民对平台的质疑。

此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作为“互联网+”的一种衍生品,众筹平台在监管缺乏与政策尚未完善的空当期,必会在一个时间节点将问题重重暴露。针对民政部约谈,“轻松筹”平台表示,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查整改,强化公开募捐平台主体义务,加强审核把关,强化日常监管,严格依法运营。

前不久,多家媒体刊发消息《6小时凑齐医药费 轻松筹为事故之家搭生命之桥》,报道广西桂林发生一起越野车和重型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越野车上3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而众多不相识的网友通过“轻松筹”,短短6小时就募集了60万元医药费,为3人铺就了一条生命之路。

而在我市,也依然还有很多需要救助的人。近日,来自王场镇的黄姣兰找到本报记者,诉说她19岁的正在读大一的儿子饶晨被查出患有骨髓浸润淋巴瘤,需要做化疗和骨髓移植手术,希望有社会好心人士来帮助他们。

应该说,中国的互联网公益事业才刚刚起步,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国情之下,做公益其实并不容易。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我们相信“轻松筹”等爱心众筹平台能拥抱监管、遵循制度地坚持下去,期待着在这“互联网”时代,这些网络慈善公益平台能为更多贫病之家解忧消愁。(潜江日报记者 陈凯)

(本文参考了本报记者和网络媒体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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