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油烟扰民竟无执法部门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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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路余庄回民烧烤店油烟依然往外排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曹以成)本网曾于7月8日发表了一篇《烧烤油烟“上了街”》的文章,报道东方路靠近东风路几家烧烤店,每晚临街进行烧烤,巨大浓烟通过鼓风机排放到街上,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市环保部门表示将进行协调整改,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该现象依然存在。

  为此,记者再次走访了市环保部门。据介绍,7月11日,市环保局三分局就市民在市民意直通平台上投诉的“东方路虾街余庄回民烧烤店油烟扰民”现象进行了现场调查。据调查,这家店于2015年7月开始营业,经营晚餐、宵夜、烧烤。现有员工3人,每日经营时间为晚间6点至12点,该店在店外路边露天进行烧烤,投诉情况属实。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该餐馆违反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八十一条之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我们已经对余庄回民烧烤下达了监察通知书,要求该餐馆立即停止露天烧烤,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治理。”市环保局三分局监督管理科科长郭冰霞告诉记者,当时该烧烤店老板表示一定按照监察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将露天烧烤转入厨房操作,并说自己的门面即将到期,到时候会搬走。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上说不允许进行露天烧烤,违规者将依法接受处罚,但市政府目前还没明确具体的主管部门,我们没有处罚权力,这给我们的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们也多次向政府反映过此事。”郭冰霞表示,环保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将针对该店整改情况,以及其它几家存在相同问题的店再进行一次深入现场调查,及时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关于店主露天烧烤是否涉及到占道经营问题,记者也来到市城管局进行了了解,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7月26日起,该局对我市园林城区进行了大面积整治,包括东风路虾街路段。“根据反馈信息表明,夜间餐饮基本都已规范入店经营,但不排除有店主打‘游击战’的情况。”市城管支队法规监察科科长周正祖表示,如果市民有发现占道经营或其他问题,都可以随时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进行投诉。

  “据了解,有相关法规规定餐饮业必须进行封闭式经营,且排放出的油烟要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标准,才可以通过卫生许可,想要正常经营是需要提供卫生许可证的,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情况。”周正祖告诉记者。

  该店经营者是否通过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获得了《卫生许可证》,又或者它是如何获得许可的?带着疑问,记者随后拨打了园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电话进行咨询。

  该所所长称,餐饮业封闭式经营是最起码的标准,而油烟污染属于后期单独执法,个体餐饮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与油烟的净化处理并不挂钩,这个问题是需要环保部门来检测的,说完并匆忙挂断电话。

  对于各部门的说法,记者感到一脸“懵”。具体的行政部门都搞不清楚这些问题,那普通老百姓该找谁解决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市民又何时才能有一个健康、清新的城市环境呢?

  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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