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小龙虾,质量安全一“诺”千金

云上潜江报道 “前两天,我刚和管理区农办签订了《小龙虾养殖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欢迎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21日上午,运粮湖管理区某小龙虾养殖合作社理事长兼虾饲料、虾药经营店老板颜德满说。

记者在运粮湖、渔洋、总口等区镇看到,销售“虾·稻”饲料、渔药、生物肥料、“非药品”生物制剂等的农资店和连锁超市里,处处都可看到经营户和监管部门、生产厂家及经营代理商等签订的《销售水产品用药和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协议》或《信誉书》。

“为保障我市小龙虾质量安全,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提高我市小龙虾市场竞争力,本人(单位)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如下条款:小龙虾养殖用水符合国家颁布的《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小龙虾养殖生产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养殖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小龙虾养殖生产使用的种苗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小龙虾养殖用药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如实填写《养殖日志》,记载养殖种类、种苗来源、用药名称——造成小龙虾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经过16年的发展,潜江虾稻产业已经成为享誉国内外的一块金字招牌。我市将通过加强政府主导、农业合作社自律、人民群众自觉,形成一个保护龙虾产业健康发展的责任体系,将潜江稻虾·虾稻品牌越擦越亮!(潜江日报记者 谢承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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