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国政协经济界别举行小组会议,胡克勤委员(中)在发言中提出,要加快产城融合步伐,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记者 高兴贵摄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部分代表、委员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推动户籍人口城镇化,有利于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的内需潜力。在此进程中,应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统筹好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需求可转化为增长动力
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35%,比上年末提高1.2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45%左右。
“算大账的话,我们要实现规划提出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目标,必须平均每年实现1000多万人的户籍城镇化。”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说,2017年实现1300万人以上人口进城落户,这既是稳步推进规划目标实现的必然选择,也是挖掘内需潜力的现实需要。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带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消费需求,使巨大的需求潜力转变为经济增长动力。
“城镇化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全国人大代表、安徽蚌埠市委书记于勇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特别是越来越多的人口进城落户,可以有效地促进人才要素、发展要素和其他各种资源要素的集聚,形成要素的集聚效应,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多财富,让人们享受美好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委书记李建春表示,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以后,已经在城市站稳脚跟,但他们的户籍仍然留在农村,导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而我国社会管理中的许多项目都是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因而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
例如,进城务工的“两栖农民”在农村有宅基地,在城里又可能已经购买了住房,他们基本上不会再回到农村耕作,这很容易导致耕地空置、乡村空巢、产业空心的“三空”现象。只有让进城农民工实现户籍城镇化,才能更好地实现广大农村地区各种要素资源的整合和优化管理。
此外,加快农民工进城落户,对于脱贫攻坚也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建投七建公司劳务领包队队长康仁说,在他接触到的农民工兄弟中,有许多人为了摆脱贫困,从农村来到城市,两口子在城里既肯吃苦,又能稳定就业,其中有些家庭年收入能达到10万元以上,甚至在城里买了房。
完成目标任务难度不小
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的两大主体人群,一是每年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他们需要在城市里落户找工作;二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对于他们而言,进城落户的最现实需求,就是解决孩子就近上学、就近看病等问题。
正因如此,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并不仅仅是一纸户籍所在地的变更,其背后承载着巨大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使命。
“农民工进城,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稳定就业。”康仁代表说,在调研中发现,有两个地方鼓励农民进城,但由于就业条件不一样,最终的效果也有很大差别。其中,有一个地方把部分山区群众搬到一个皮毛交易市场附近,大家在市场里就近打工,实现了安居乐业;另一个地方,政府盖了很多保障房,但附近没有工业园区、企业等能打工的地方,连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都不齐全,现在大部分房子还空着,政府再怎么鼓励也没人愿意去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也认为,要使1300万人顺利落户,必须首先帮助他们解决好就业问题。
“如果这么一大群人没有稳定就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如何能在城市里立足落户?”柯炳生委员说,如果城镇化只是把这部分人口的户籍改变了,没有稳定的城市就业,没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李建春代表指出,让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障碍不少。例如,他们进城落户以后,必须能够享受与原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否则就会影响他们落户的积极性。有些人离开了农村,但在感情上和心理上能否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同样是个未知数。最棘手的是,不少农民工进城以后,在农村依然拥有宅基地等。如何更好地处理好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土地等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进城的积极性。
“让1300万人愿意进城落户,就业并非关键问题。”蔡继明代表则认为,农民进城落户,就业是前提。这1300万人里面,有很多人是在城里已经就业很长时间的农民工。因此,摆在进城农民工面前的最现实难题,是住房、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
在蔡继明代表看来,大量的农民进城以后,将给城市带来更加充足的劳动力,给城市发展带来更多活力和正能量。如果解决不了农民工住房问题,落户就会成为空话。
蔡继明代表指出,值得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可能会为了完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的目标任务,给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注水,导致目标完成了,但“新市民”却并没有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新市民要享有同等权益
让落户的人能够真正享有市民所拥有的各项权益,教育、医疗、卫生、各种社会保障等,让他们真正适应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融入城市的发展之中。这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核心要义。
蔡继明代表建议,要顺利完成1300万人口进城落户的目标,必须以科学的办法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蔡继明代表分析说,目前城市中有着大量的购房刚需,我们建房子的能力是过剩的,但是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仍然较大。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要增加土地供给。从土地资源看,我国完全有能力做到居者有其屋。因此,当前应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让集体建设用地有序进入市场,使城市的建设用地逐渐增加,把房价降下来,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门槛也就降下来了。
于勇代表建议,要通过不同的载体来推进城镇化进程。按照中央的要求,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落户问题。首先,要推动中小城市的建设,推动就地就近的城镇化。其次,要依托大城市的辐射功能,加快周边地区城镇化的发展。再次,要建设好特色小镇。
“从宏观角度看,城市的公共服务必须跟上。”李建春代表说,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后,往往会在城市里形成一个贫困阶层。如果他们在城市里待不住了,就要为他们回到农村留有余地。这和城镇化的进程是忤逆的。因此,城镇化先要建设好城镇的公共服务,把人留住。
康仁代表建议,农民工进城落户,应该和易地扶贫搬迁一样,不能光买房子,也要“进得来、稳得住、能致富”。
“政府出台鼓励政策,首先要考虑在大企业、大工业园区附近安排群众买房。没有后顾之忧,才能踏踏实实舍弃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康仁代表说,在具体政策上,打破政策壁垒,比如让农民工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整合农民危旧房改造等涉农住房政策,用于补贴进城买房。“农民进城落户,涉农惠民政策也要跟着进城。”
也有代表委员指出,一些地方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单纯追求户籍落户人口,而忽略了他们是否能够真正愿意融入城市生活。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农民是否进城落户的选择权在他们自己手里,有些农村人口为了让自己或者孩子拥有更好的医疗、教育、公共服务资源,会愿意选择进城落户。但有些农村居民,尤其是年纪比较大的,不愿意落户城市,这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尽管设置了进城落户的目标任务,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是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的原则。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林火灿 常 理 林紫晓 陈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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