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

会议现场

\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功民讲话

\

胡功民代表市委与地方、部门党委书记现场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

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剑雄主持会议

\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志鹏作工作报告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袁佳娟)6日,中国共产党潜江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市人民会堂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工作任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功民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剑雄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舒敏,市政协主席龚定荣,市委常委张志鹏、申东辉、黎喜斌、李江鸿、崔传金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萍,市政府副市长刘斌、王玉梅、刘冰、陈庆忠出席会议。

胡功民代表市委对全市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加强纪律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促进风清气正环境的形成特别是确保市镇换届平稳有序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市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是满意的。

胡功民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强大动力。省委书记蒋超良在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就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特别是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是全市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胡功民指出,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更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为主线,切实抓紧抓好管党治党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潜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强化四个意识,找准职能定位;要压紧主体责任,做到从严从细;要纠四风防反弹,促进风化俗成;要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要开展基层巡察,发挥利剑作用;要强化追责问责,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从严治吏,推动能上能下。

胡功民要求,切实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入手,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到现在的标本兼治、治标不放松、治本更有力,可以说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的战略部署,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时发力,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坚守价值取向;要夯实制度建设基础,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强化领导示范效应,领导干部作为潜江发展的关键少数,必须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当标杆、做表率。

胡功民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都要从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齐心协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保障。各级党委要支持纪委工作,相关部门要形成监督合力,纪检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胡功民代表市委与泰丰办事处、高石碑镇、总口管理区、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地方、部门党委书记现场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黄剑雄主持会议时要求,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狠抓落实会议精神,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上、守纪律讲规矩上、坚决惩治腐败上、解决“四风”问题反弹上再发力,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志鹏作工作报告。

会上,杨市办事处、渔洋镇、熊口管理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国税局分别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现场测评。

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武部部长,市委市政府正副调研员、正副县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市纪委委员;市委办、市政府办班子成员及所属正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区镇处党委书记、镇长(主任)、纪委书记;党组织关系在潜的市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不在潜的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