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部属高校明确界定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内容范围,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按照相关活动是否具有法理依据、是否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标准,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学生社团、个人开展类似活动的教育引导,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
《通知》说,近年来,部分地方和学校将网络人气投票作为开展各类评先选优活动的重要手段,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和家长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拉票投票。类似活动在少数地方和高校呈现泛滥趋势,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工作、学习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规范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加强对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管理。科学评估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结果应用,要研判评估网络投票对于校园评先选优的价值和影响,坚持“不唯票、只唯实”,综合运用材料审核、陈述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地开展先进典型培养和选树。(记者 晋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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