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2月3日电(记者徐海涛)合肥伟茂铝业有限公司在未经环评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排出的含铬废水经河道流入巢湖,经鉴定造成水体污染。日前,合肥市检察院依法向其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修复等费用近105万元。据悉,这也是安徽成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省后,该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合肥伟茂铝业有限公司位于肥东县店埠镇,2015年1月成立后未经环评验收即投入生产。今年3月,肥东县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加工铝型材的过程中,将含有重金属六价铬的废水直接排到厂房外的雨水管道,流经定光河、店埠河最终汇入巢湖。
环保部门从伟茂公司排水口等多处取样送检,检测污水中所含的六价铬为1.59mg/L,远高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据了解,六价铬为吞入性毒物,能通过消化道、呼吸、皮肤及粘膜侵入人体,可能导致癌症。含有六价铬的废水进入到水体和土壤后,无法自行排解,对环境造成持久危害。
随后,肥东县环保局对伟茂公司作出停产、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该案从环保部门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调查发现,从2014年12月至案发,该公司使用含六价铬的铬化剂90桶,每桶含量30公斤。经第三方环保机构检测、评估,已造成的环境损害所需修复费用等合计104.96万元。
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合肥伟茂铝业公司私排超标含铬废水造成水体污染,该公司不具备修复受损环境的能力和条件,至今未进行赔偿,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故依法向合肥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安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的13个地区之一。合肥这起案件,也是该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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