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效机制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承载着提升乡村风貌、增进农民福祉的深切期待。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提升村容村貌,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然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非一蹴而就之事,需要建立长效机制。这是因为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如果没有长效机制的保障,很容易出现整治后又反弹的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可以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要建立思想重视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重大工程,也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持久发力的长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程,作为惠民行动、民生工程的关键内容,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结合起来,鼓足干劲、迎难而上,以“不战则已,战则必胜”的坚定信念,推动全市农村环境面貌大改善、大提升。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要建立自觉行动的长效机制。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村民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使村民自觉承担起管理、保持和维护环境的责任,培育清洁村庄的内在动力,倡导村民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从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形成美好乡村自己爱、美好家园自己建的生动局面。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要建立良性管护的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三分在建,七分靠管”,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整治与巩固,提高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水平,坚决摒弃“一锤子买卖”。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不能时冷时热,紧一阵、松一阵。要组建专门队伍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推行干部包片、包村责任制,抓好工作落实。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管护长效机制,定范围、定标准、定责任、定经费、定奖惩,解决好“重建轻管”突出问题,确保村庄环境既能整治好,又能常态化维护好。

乡村要振兴,环境是底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争做环境整治的实践者、文明新风的宣传者、人居环境的监督者,以身作则、争当表率,久久为功、绵绵用力,不断擦亮美丽乡村的生态底色,擘画景秀、业兴、民富、和合的美丽乡村新画卷。(赵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