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开反垄断大单 包装巨头被罚6.67亿

持续四年的“利乐”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正式公布了对大型跨国企业利乐集团的反垄断处罚结果,认定利乐集团6家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成立,并对其开出高达6.67亿元人民币的天价罚单,利乐回应称“接受处罚不上诉”。

消费者为牛奶买单时,一部分钱其实是在“买包装”,伊利、蒙牛等乳品企业使用的常温奶包装盒大多由瑞典企业利乐提供,但对其攫取垄断利润的质疑从来没有停息。从工商总局2012年对利乐公司立案,到昨日的一纸罚单,持续四年的反垄断调查终于划上句号。此前,利乐曾因在欧洲实施了滥用垄断地位和捆绑销售、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被欧盟以及欧洲法院判处7500万欧元的罚款。

利乐6家企业罚了6个亿

根据调查,工商总局认定,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利乐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设备、纸基无菌包装设备的技术服务、纸基无菌包装材料三个市场,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妨碍了公平竞争。工商总局认定,利乐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规定,构成没有正当理由搭售、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依据反垄断法,工商总局责令利乐停止违法行为,包括不得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时无正当理由搭售包材,不得无正当理由限制包材原纸供应商向第三方供应牛底涂布液包白卡纸,不得制定和实施排除、限制包材市场竞争的忠诚折扣。

对于上述处罚,利乐昨日发布声明称,已收到了处罚决定书。利乐大中华区总裁殷长勋表示:“尽管对结果感到遗憾,但利乐公司接受国家工商总局的处罚决定,并决定不提起上诉,将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确保合规。”

利乐到底垄断了多少市场?2004年前后,国家工商总局曾委托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进行了半年的考证,结果是“利乐公司垄断了中国95%的无菌软包装市场,的确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随着国内包装企业的崛起,利乐的市场份额略有下降,数据显示,2009年利乐占70.2%的市场份额,目前在中国的无菌包装市场上,利乐依然占据半壁江山。

“捆绑销售”成垄断主因

利乐在中国被认定为“垄断”,不得不提到它的“捆绑销售”。

2000年左右,伊利和蒙牛在全国推广常温奶时,利乐以其当时先进的灌装技术和无菌包材,解决了鲜牛奶无法长期保存的难题,并为发展初期资金紧张的乳企提供了优惠的合作方案,“利乐首先给企业设备,又指导企业如何做广告、搞营销,指挥他们做常温奶打市场。随着伊利、蒙牛的常温奶铺满中国,利乐顺势成功占领了中国市场。”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说。

多位乳业人士透露,在乳业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利乐通常要求合作乳企使用利乐的包装材料及耗材,一开始会签署相关合同条款,再后来,使用利乐的设备必须用利乐的包材。“捆绑销售”模式让利乐在市场上所向披靡。数据显示,利乐包装成本曾一度占了每盒牛奶成本的40%。因此,有业内人士戏言“蒙牛和伊利都是为利乐打工的”。

更受业内诟病的是,为了保证其生产与包材的“统一性”,利乐曾在自己的包材上印有标识密码,利乐灌装机的生产线只有识别到标识密码才能运行,这是利乐受到多家包装企业投诉及遭到反垄断调查的原因。

中国反垄断调查频发力

身处反垄断漩涡的利乐也在调整策略。“这两年利乐收敛了很多,做了一些改变,比如他们已不再走捆绑销售的老路,包材价格也比高峰时期砍去了近一半。”王丁棉说,尽管收到天价罚单,但利乐的市场地位仍然难以撼动。

也有乳业人士表示,在大中城市,冷链系统已逐渐健全,低温奶市场蛋糕在增大,利乐的垄断地位可能会逐渐瓦解。

2013年,国家就曾开展乳业反垄断调查,多美滋、惠氏等6家乳粉企业共被罚约6.7亿元,效果立竿见影。洋品牌主动调低价格,遏制了奶粉市场惯有的涨价潮。

近年来,中国反垄断调查力度在加码。2015年2月,芯片企业高通因垄断行为,被处以人民币60.88亿元(约为9.75亿美元)罚款。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还就反垄断案“过招”微软。

“反垄断执法机构先后调查处理了一批具有广泛国内、国际影响的反垄断案件,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垄断行为,我国推进和实施竞争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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