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腾退247亩鱼池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罗娟花)1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40余名、警车7台,对后湖农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依法进行强制腾退。

据了解,2006年11月30日,原告后湖农场将某砖瓦厂的相关设备和场地(含鱼池)租赁给陈某,租赁期限为5年。2007年初,陈某与被告彭某签订《鱼池承包合同》,将247亩鱼池发包给被告彭某经营,承包期限为5年。2014年6月27日,原告根据上级精神通知陈某于同年8月20日前关停砖瓦厂,并向原告移交所有租赁财产,但被告彭某拒不将鱼池交付原告,原告多次催还,被告彭某始终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原告后湖农场于2019年5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被告彭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247亩鱼池。

然而判决下达之后,被执行人彭某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之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上门调解、劝说,向被执行人彭某作思想工作,责令其在2020年4月4日前主动腾退鱼池,然而被执行人彭某依旧不为所动。于是,2021年11月10日,市人民法院再次张贴腾退公告,于11月15日开展强制腾退。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辖区土地流转活跃,个别土地承租户在承包合同到期后,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以种种理由拒不退出承包的土地、房屋等,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市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持续用力执行攻坚,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