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朱 凯 王 淼)近年来,随着社会车辆拥有量呈井喷式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也随之增加。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在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工作模式,于2017年4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驻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办公,通过内部细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精审等工作流程,以“四调联动”“六位一体”的解纷模式,快速有效调处大量交通事故纠纷。
2019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对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多元化解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称赞该项工作提供了潜江模式、潜江经验、潜江方案。
便捷高效规范服务,让事故当事人“超省心”
“出了交通事故以后,很多当事人对下一步该怎么处理完全是懵的。如遇到受伤的情况,赔偿标准较难统一,很多当事人就会找律师走诉讼程序,使得当事人不得不在多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但这些流程会消耗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政委李华说。
针对道交纠纷这一民生痛点,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干警,组建“2审2助1书”专业审判团队,聘请了3名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退休法官常驻法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集中办理道交事故纠纷案件。
“我们要用新思维、新办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规范的纠纷解决方式。”市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
“经常在路上跑车,难免会遇到突发状况,道交法庭为司机师傅们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很大便利。”某运输公司驾驶员王鑫深有感触地说。
为统一裁判尺度,市人民法院制定完善《道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办案指引》,规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同时,积极发挥信息化优势,优化“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线上办案模式,形成了标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格局。
“我本来已经做好了一场‘马拉松式’处理过程的准备,没想到事故责任纠纷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在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市民张华深有感触地说。他原以为处理纠纷需耗费大量精力,没想到道交法庭效率这么高,且事故责任划分公正合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去年8月,张某某驾车与刘某所驾轿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任。双方在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达成协议,由刘某向张某某支付修理费1万余元,10日内付清。虽然达成协议,但张某某担心离开事故处理中心后刘某爽约。处理事故的交警建议双方到道交法庭受案点进行司法确认或者申请出具调解书,双方便在此完成了司法程序。
“以前,律师接受交通事故案件委托后,要跑好几个地方找人签字。”在道交法庭提供司法援助的律师程涛说,如今除了调查取证外,所有工作都在这一个地方完成。交通事故受害者也可以在这里申请法律援助,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
“道交法庭采用司法确认程序化解诉前纠纷,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对调解不成的简易交通事故案件也可以就地审理,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市人民法院分管道交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刘和平说道。
一网联通一网共治,让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
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道交一体化”建设,通过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形成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立案审判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平台,实现了矛盾纠纷全流程集中办理、在线处置、快速处理。
此前,在东城大道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抵达现场调查取证后,约事故双方到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在该中心,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道交法庭工作人员协调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仅半天时间就快速圆满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事故双方对高效便捷的服务感叹不已。
市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成果,打破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与交警部门实现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以及机动车登记信息数据共享、程序互联,构建起了公安机关、保险监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保险公司与法院协同联动的纠纷化解格局。
“资源整合、优化流程,让许多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交通亡人事故迅速得以处理到位。”市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大队长张波说。
据市公安局统计显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投运以来,在道交法庭的参与下,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提升了90%,办案成本下降超过了50%。
优质高效的工作离不开市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的“四调联动”快速调解机制。市人民法院借助“两个一站式”建设、“1234”工程及全市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通过统一的交通事故情报平台,畅通信息,及时预警,并联合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分析案情、通报进展、研判风险,逐步构建起“事故责任认定、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的一体化处理模式。道交法庭设立以来,平均每年办理诉讼案件400余件、司法确认案件1200余件,道交案件占法院案件总数的六分之一。
加强道交案件诉前化解,当好事故双方的“调解员”
一起交通事故恶化为道交案件,基本都具有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特征。如何公平高效处理道交纠纷,是重中之重。
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前置于诉前完成,促成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当场认定责任、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法院当场司法确认、保险公司当场赔偿到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现场立案、司法救助、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场执行”。
今年6月,熊口镇养殖户田某某驾三轮摩托载着帮工陈某,行驶至路口左拐时,不慎将陈某甩下车,陈某救治无效去世。事发第二天,陈某亲属一行20余人来到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后经多方协调,田某某与陈某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7月1日,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田某某获得陈某亲属谅解,被取保候审。
激烈的矛盾纠纷在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的“法官+警官+调解员+保险员”诉前联合调解体制共同作用下得到了有效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
道交纠纷无法预见,市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等近20家单位联合出台诉调对接方案,设立法官工作室,与多个区镇街道开展对接,打造出法企联动、道交事故快处等多元解纷平台,成立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道交事故快处等工作团队,通过在事故处理、调查取证、非诉调解等环节互相支持,让矛盾早发现、司法早介入,使得大量案件在诉前被化解。
市人民法院道交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诉讼案件865件,对1434份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诉前调解重大事故450余起,赔偿到位标的5900余万元。
作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市人民法院在道交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从横向打破各个部门之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到纵向无缝衔接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也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