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8号)

通     告

(48号)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潜返潜人员,须立即向居住小区、入住酒店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通过“健康潜江”微信公众号人员登记栏目申报,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有病例报告城市。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个人活动轨迹。返潜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报告,积极配合执行我市相关管控措施。

(三)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交通场站、宾馆酒店、旅店民宿、景区景点等要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潜返潜人员的排查力度,各旅行社要开展省外入潜旅游人员和我市跨省旅游人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排查发现的近14天内有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等地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潜返潜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期间免费进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旅店民宿以及火车站、汽车站要严格查验旅客的行程码、健康码,对近14天内有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等地区旅居史的旅客须核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请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采样检测。

(五)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普通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向居民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等“四类”药品须进行登记、报告,并做好追踪管理。禁止普通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接诊发热病人。

(六)即日起,电影院、KTV、游戏厅、网吧、体育馆、健身房、台球厅等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要严格控制瞬时流量,在做好上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原则上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医疗机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旅店民宿、交通场站、药店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查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七)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6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预约后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八)因瞒报、谎报、迟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5日